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委决定通过面向全国保险经纪公司遴选保险顾问,协助开展相关工作。现将遴选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遴选保险顾问1家。
二、相关声明
1、选取保险顾问的目的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重庆市渝中区医疗机构预防、化解医疗纠纷管理机制。
2、充分尊重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主体地位,充分保障重庆市渝中区辖区内医疗机构自主选择和自愿投保医疗责任保险或其他相关保险的权利,不向医疗机构指定医疗责任保险产品或其他相关保险产品,不强制医疗机构投保具体的医疗责任保险产品或其他相关保险产品。
3、打造良好营商环境,鼓励和欢迎各保险(中介)机构为辖区内各医疗机构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不排除或限制保险(中介)机构在重庆市渝中区开展医疗责任保险等相关业务。
4、参选人要积极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不得以任何方式借助选取人或其他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不得达成或实施垄断协议。
三、保险顾问职责
1、协助重庆市渝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渝中区卫生健康委”)制定推广预防、化解医疗纠纷管理机制的工作方案,根据渝中区卫生健康委需要起草相关工作配套材料,提供技术支持;
2、协助渝中区卫生健康委健全和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协助完善渝中区医疗纠纷调赔结合机制;
3、协助渝中区卫生健康委完善重庆市渝中区医疗卫生保险服务体系和医疗执业风险管理体系;
4、健全渝中区医疗纠纷预防体系,提出规范医疗质量安全管理、防范医疗纠纷发生的风险管理建议和实施举措;
5、进一步完善医疗纠纷数据库和调解处理纠纷的专家库;
6、应渝中区卫生健康委要求,定期为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风险防范与法律、保险相关知识培训;
7、提供日常保险咨询服务及风险管理建议;
8、完成渝中区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与医疗风险管理相关的工作。
四、遴选条件
在我国境内注册,具有《保险中介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保险经纪公司均可报名参加遴选,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五、需提交材料
1、《保险中介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印章);
2、拟承担重庆市渝中区医疗风险分担机制保险顾问服务的工作方案;
3、与遴选保险经纪顾问评分表内容相符的证明材料、实施方案、服务方案等;
4、参选人2022年至2024年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或承诺书;
5、参选人2022年至2024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通过信用中国查询)或承诺书;
6、自行准备用于现场评选的多媒体汇报材料(不超过20分钟)。
六、材料报送和现场遴选要求
参选人应于2025年4月25日18时前将申报资料纸质版2份、电子版递送或邮寄至现场评选地点,若未在前述期限内送达,则视为放弃参选。
现场评选时间:2025年4月29日14时30分。
现场评选地点:重庆市渝中区卫生健康委7楼会议室(重庆市渝中区和平路管家巷9号区政府机关大楼7楼)。
七、遴选规则
1、遴选小组。
由渝中区卫生健康委、渝中区医学会、渝中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医疗机构相关人员共同组成遴选小组,作为评选代表。
2、遴选方式。
采取公开遴选方式。
3、遴选程序
(1)遴选小组根据遴选条件对各参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2)通过初审的参选人自愿进行现场汇报(各参选人是否派人参加现场汇报,不影响对该参选人资料的评审)。
(3)本项目不涉及报价,对通过初审的参选人提交的参选资料进行综合评审打分。
(4)按照简单算术平均法对通过初审的参选人进行最后评分,按分数从高到低排列,选取第1名为渝中区卫生健康委医疗风险分担机制保险顾问,签订《重庆市渝中区医疗风险分担机制保险顾问委托协议书》。
八、结果公示
渝中区卫生健康委将对遴选出的保险经纪公司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足以影响遴选结果的,则结果生效。
九、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遴选严格按照遴选程序进行,对公开遴选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对遴选工作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23-63765144。
附件:
重庆市渝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遴选渝中区医疗风险分担机制保险顾问综合评分表
评分指标 |
评审项目 |
评审内容 |
商务部分 (45分) |
服务履约保障 能力 (5分) |
投保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达10亿元(含)以上的得5分,6亿元(含)-10亿元(不含)的得4分,3亿元(含)-6亿元(不含)的得3分;1亿元(含)-3亿元(不含)得2分;1亿元(不含)以下得1分。 说明:若参选人依法缴存保证金,保证金缴存数额视为累计赔偿限额。 以提供有效职业责任保险凭证或保单复印件加盖公章为依据。 |
服务机构保障能力 (10分) |
调解组织建设能力(10分) 参选人具有建设医疗纠纷调解组织的经验、能力,提供1个调解组织经验得1分,最多不超过8分; 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为依据; | |
服务平台保障 能力 (10分) |
1、电话服务平台保障(5分) 具有7*24小时电话服务的能力,每有一条服务专线得1分,满5分,没有得0分。 清单列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协议等)。 | |
2、信息服务平台保障(5分) 建立现代化保险互联网信息技术平台,每建立一个有效的互联网技术平台得1分,满分5分,没有得0分。 有效的互联网技术平台是指具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且已经投入使用的技术平台。 | ||
服务经验保障 能力 (20分) |
1、项目经验(12分) 提供医责险项目协议有效期内类似省级及以上项目每有一个项目得2分,最高不超过12分;类似地市级项目每有一个项目得1分,最高不超过12分;总分12分。(累计分数不得超过12分) 以相关合同或协议等复印件为依据。 | |
2、所获荣誉(8分) 近5年获得由政府部门或国家级行业协会或保监部门颁发的在医疗分担机制项目及服务方面的荣誉,每获得一项全国性荣誉的得2分,省、市级荣誉的得1分,满分8分。 提供可以证明其获得荣誉的材料(奖牌、荣誉证书等)复印件为依据。 | ||
技术部分 (55分) |
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建立实施方案 (10分) |
对重庆市渝中区医疗机构医疗风险现状的认识和分析及建立风险分担机制的方案措施。 视认识和分析程度及风险分担机制措施的客观准确完整程度而定。 |
保险中介服务 方案 (25) |
1、医疗纠纷调解服务方案(3分) 提供协助医疗纠纷调解服务,包括专家库建设,医疗纠纷调解案件的信息化管理服务机制等。 视服务方案完整性、可操作性等程度而定。 | |
2、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服务方案(2分) 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应急情况处理方案(例如出现恶性或突发紧急医疗纠纷等)进行评分。 视应急情况处理方案内容完整全面、处理方案快速有效、日常预防机制是否完善等程度而定。 | ||
3、保险产品服务方案(8分) 参选人设计的保险产品能够满足重庆市渝中区医疗机构医疗风险分担及风险转嫁需求。 视风险分担及转嫁合理、高效、实用程度而定。 | ||
4、风险分担机制推广服务方案(4分) 向重庆市渝中区各级医疗机构合理推广的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 视方案科学合理程度、内容完善或实用性、可操作性而定。 | ||
5、理赔服务方案(8分) 提供重庆市渝中区理赔服务方案及做好重庆市渝中区医疗机构、保险公司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推进调赔结合。视服务方案的合理性和实效性、服务架构完整、服务机制健全、人员匹配到位情况、保险公司有效期内的调解与理赔对接服务保证等方面而定,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协议等)。 | ||
医疗纠纷预防 服务方案 (10分) |
结合医疗纠纷发生与处理痛点难点问题,提供重庆市渝中区医疗机构医疗风险预防服务方案。 视服务方案的完整性、可操作性及有效性而定。 | |
医疗行业 信息平台建 设服务方案 (5分) |
参选人具有医疗行业综合信息平台开发能力,能够根据重庆市渝中区医疗机构的需求,开发符合需要的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拥有基本功能,大屏动态数据实时展示、保单(批单)管理、用户管理、案件查询、案件评估、案件索赔、数据统计管理等功能;具备大数据分析功能,可以反哺医疗机构进行风险管理和风险控制功能。 提供以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展示已经投入使用的信息化平台截图计5分;提供以上相关界面且展示已经投入使用的信息化平台截图计3分;提供以上相关界面未展示已经投入使用的信息化平台截图计1分;未提供不计分。 | |
现场讲解与答辩 (5分) |
项目负责人讲解整体方案并回答评委提问,完全符合要求的得5分;每有一处不规范扣0.5分,扣完为止;未参与现场讲解和答辩的不得分。 |
注:参选人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其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相关证明均可作为有效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