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对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行为的通报

来源:渝中区住建委 发布时间:2024-08-0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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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各建设开发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单位,有关单位:

辖区国浩十八梯2号地块T5塔楼精装修项目由重庆渝中新浩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施工单位为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造价约8900余万元,于2023年由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合格,截止2024年春节前,建设单位已向施工单位支付工程款约8335万元,完全可以覆盖支付该项目所有农民工的工资。但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未严格落实民工工资支付管理规定,在公司账户冻结的情况下未按时足额支付该项目农民工工资(经核实总计拖欠农民工工资295.279万元,涉及农民工90人),从20241月至6月,该工程农民工多次到相关部门、施工现场集访、群访,并在项目售楼部采取围堵等极端方式进行维权,造成了严重恶劣的社会影响。

欠薪造成集访、群访事件期间,区住建委、人社局多次协调处理欠薪事宜时,施工单位仍以账户冻结等各种理由推诿扯皮,且在处置过程中态度消极,不仅在承诺的支付期限到期后拒不兑现、严重失信于务工人员,还扬言自己无法支付、随便政府各部门处置。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用工主体单位工资支付直接责任,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我委对该责任单位作出如下处理:

一、对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行为予以通报批评,在渝中区政府网站上公示,并上报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议全市通报;

二、将本通报抄送重庆市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重庆市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各企业务必高度重视、引以为戒,切实按照谁用工谁负责总承包企业负总责,分包企业或劳务公司负直接责任的原则,规范劳务用工管理,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杜绝类似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行为的发生。

特此通报!

重庆市渝中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

202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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