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机关各部门,各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建筑拆除工程安全管理,规范拆除工程施工行为,确保拆除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重庆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22版)》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加强建筑拆除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通知建筑拆除工程的适用范围为我区建设用地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建、构筑物拆除工程,不包括违法建筑、涉密、军事、文物、抢险救灾等拆除工程。
二、工程类别
建筑拆除工程分为超危险类拆除工程(以下简称“超危拆除工程”)、危险性较大类拆除工程(以下简称“危大拆除工程”)和一般类拆除工程(以下简称“一般拆除工程”)三类。
(一)超危拆除工程
建筑拆除工程中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判定为超危拆除工程:
1.城市市政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2.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影响范围内的拆除工程。
(二)危大拆除工程
建筑拆除工程中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判定为危大拆除工程:
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三)一般拆除工程
指除上述两类之外,在拆除过程中不易造成群死群伤或者较大经济损失的拆除工程。
三、管理要求
建筑拆除工程实行差别化分类备案管理,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向区住建委提交以下材料:
(一)超危拆除工程
1.《建筑拆除工程备案申请表》(附件1);
2.《项目类别判定表》(附件2);
3.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筑拆除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建筑拆除工程监理合同;
4.拟拆除建、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周边管线的说明;
5.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资质及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材料;
6.施工单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爆破作业的,应提交公安机关对爆破方案的审批意见),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7.施工单位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后形成的论证报告或论证意见。
(二)危大拆除工程
1.《建筑拆除工程备案申请表》(附件1);
2.《项目类别判定表》(附件2);
3.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筑拆除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建筑拆除工程监理合同;
4.拟拆除建、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周边管线的说明;
5.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资质及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材料;
6.施工单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爆破作业的,应提交公安机关对爆破方案的审批意见),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三)一般拆除工程
1.《建筑拆除工程备案申请表》(附件1);
2.《项目类别判定表》(附件2);
3.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筑拆除工程施工合同;
4.施工单位资质及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材料;
5.施工单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四、职责分工
受区住建委委托,区房屋征收中心、区住建质安中心、区住建执法支队具体负责拆除工程的备案及施工安全监督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一)区住建执法支队负责建筑拆除工程的备案管理,依法查处未按规定办理备案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区房屋征收中心负责征收区域内拆除工程的施工安全监督(区住建执法支队给予业务指导);
(三)区住建质安中心负责危房拆除工程的施工安全监督;
(四)区住建执法支队负责除征收区域、危房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涉及的拆除工程的施工安全监督。
五、其他事宜
(一)建设单位在拆除工程施工前,应牵头会同施工、监理等单位,邀请不少于3名相关专业专家,对拆除工程类别进行判定,并填写《项目类别判定表》(附件2)。
(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与拆除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其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项目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对本单位实施的房屋拆除项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各责任单位应当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拆除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拆除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联系电话:区房屋征收中心023-63311960
区住建执法支队023-63709357
区住建质安中心023-63312096
附件:1.建筑拆除工程备案申请表
2.项目类别判定表
重庆市渝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建设施工安全办公室
2024年4月29日
附件1
建筑拆除工程备案申请表
备案登记号: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建筑拆除工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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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工程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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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m) |
建筑面积(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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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结构类型 (选中打√) |
框架结构□ 剪力墙结构□ 钢结构□ 砌体结构□ 木结构□ 其他结构□ | |||
拆除方法 |
□人工拆除 □机械拆除 □爆破拆除 □其他拆除 | |||
合同开工日期 |
合同竣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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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单位名称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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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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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单位名称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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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安全负责人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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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技术负责人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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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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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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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员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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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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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 |
单位名称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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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监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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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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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属超危险类拆除工程; □2、属危险性较大类拆除工程; □3、属一般类拆除工程。 | |||
建设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备案意见:
经办人意见:
负责人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项目类别判定表
建筑拆除工程名称: 日期:
序号 |
工程类别 |
判定依据 |
判定结果 (是/否) |
1 |
超危险类 拆除工程 |
1.城市市政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2.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影响范围内的拆除工程。 |
|
2 |
危险性较大类拆除工程 |
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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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一般类 拆除工程 |
在拆除过程中不易造成群死群伤或者较大经济损失的拆除工程。 |
建设单位(盖章):
施工单位(盖章):
监理单位(盖章):
专家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