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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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渝中区菜市场改造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渝中府办〔2021〕3号

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管委会、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渝中区菜市场改造提升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渝中区菜市场改造提升工作方案

为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纵深推进全国文明城区建设,落实市委市政府“农改超”的工作部署,全力推动菜市场业态升级,完善菜市场功能,改善消费环境,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的“菜篮子”。根据商务部《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商商贸发〔2009〕290号)、全国文明城区测评要求和新冠感染疫情防控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实施范围

全区菜市场及周边区域。

(二)工作目标

短期目标: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和全国文明城区建设相关要求,在2021年春节前完成全区菜市场整治,确保安全、卫生、有序、不发生疫情。

长期目标:按照标准化菜市场相关要求,2021年底前完成全区菜市场改造升级,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使我区菜市场实现“功能齐全、设施完善、整洁有序、管理规范、消费安全”,消费环境基本达到超市水平。

(三)工作原则

 1、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政府部门制定整改要求,发布改造、管理相关标准,通过加强执法监管和加大扶持的方式,引导和督促市场实现改造提升。市场办场单位为责任主体,负责整治和改造的具体实施。

 2、标本兼治。既要强化部门执法,加大整治力度,在短期内达到全国文明城区建设和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又要加大扶持和管理力度,全面进行改造升级,形成长效管理机制,达到消费环境向超市看齐的长期目标。

 3、分类处置。结合菜市场具体实际,分别开展菜市场综合整治、回购归集、改造升级、管理提升、关闭转向等工作。

二、实施内容

按照《全国文明城区建设菜市场测评标准》,对照商务部《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商商贸发〔2009〕290号)相关要求,结合区情实际制定《渝中区菜市场改造升级标准》(附件4),坚持标本兼治,长期工作和短期工作相结合,切实提高菜市场环境卫生和管理水平。

(一)全力攻坚,打好整治攻坚战

根据区文明委的督查要求,重点针对菜市场内外小广告乱张乱贴、车辆乱停乱放、市场内外占道经营、环境卫生差、垃圾清理不及时、污水横流、熟食区工作人员卫生防护不到位等问题,从即日起开展为期三个月的菜市场综合整治工作。

区商务委会同区文明委提出整治目标和要求,营造全国文明城区建设氛围,对菜市场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区城市管理局指导做好菜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清理占道经营、清理小广告乱张乱贴、及时清运垃圾等整治工作。区市场监管局做好菜市场食品卫生、亮证亮照、经营秩序等整治工作。区公安分局做好车辆乱停乱放等整治工作。区经信委做好违规使用液化气罐执法整治工作。区卫健委做好菜市场疫情防控指导和检查工作。消防支队做好清理市场内占用消防通道及其他违反消防安全要求的整治工作。各街道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充分发挥各部门在街道的延伸机构和组织力量优势,按照“街道吹哨、部门报道”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好菜市场及周边区域的各项管理工作,确保菜市场及周边区域城市管理达到全国文明城区建设要求。各职能部门和街道每周将执法整治情况汇总到商务委。

(二)实施改造升级和管理提升,彻底解决菜市场环境问题

1.切实解决菜市场产权、经营权分散,管理失位的问题

各街道要对辖区内菜市场进行摸底,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按照收购归集、关闭转向、维持经营三个方向,提出各菜市场的产权、经营权的整合方向。

——收购归集:对产权分散、经营管理不到位、符合收购或返租条件的市场,由辖区街道与区属国有企业进行对接,积极引进业内实力强、实操经验足、运营能力好的商管公司,出资通过产权收购、统一租赁等方式归集菜市场物业,实施改造升级。

——关闭转向:对经营状况差、不符合疫情防控、消防安全相关要求的菜市场进行关闭并促其转向。

——维持经营:对产权、经营权统一,经营状况较好,管理比较到位的市场,促使其改造升级和管理提升。

2.切实解决菜市场物业老旧、功能不完善的问题

在2021年底前,通过市场的改造升级,改善市场硬件环境,完善市场功能。区商务委要制定《渝中区菜市场改造升级标准》和配套政策,指导市场改造升级。区住建委比照老旧小区改造流程指导菜市场改造工作,简化程序,加快推进。区经信委要做好改造期间用水用电协调指导工作。各街道要积极动员辖区内市场实施改造,落实市场的改造类别,2021年2月底前制定市场改造具体方案,全流程跟踪服务市场改造升级工作,2021年底前全面完成菜市场改造升级。区住建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要结合自身职能,参与市场改造升级工作。结合市场实际情况,分两类开展改造升级:

(1)全面改造:对基础条件较差的菜市场,按照改造升级标准进行全面改造,包括升级熟食、肉类、水产品等相应硬件配套,改善地面、柜台、排水、通风、照明、消防、公共厕所、垃圾处置等设施设备不完善问题。

(2)局部修缮:对基础条件较好、近期已实施改造的菜市场,按改造升级标准进行局部改造,通过查漏补缺重点解决菜市场内蔬菜、肉类、水产、公共厕所、垃圾处置、上下货等区域的“脏、乱、差”问题。

3.切实解决菜市场管理水平低的问题

区商务委制定菜市场管理标准和配套政策,组织第三方机构、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每月对市场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打分,按季度考核并给予街道工作经费补助,按年度对菜市场进行评星奖励,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区住建委要加强对菜市场物管企业的监管,督促其全面履行物业管理合同。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经信委、区消防支队等部门要按自身职能加强对菜市场及周边区域的执法监管,并形成常态化。各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辖区内菜市场日常管理工作,督促市场办场单位履行主体责任,做好市场周边区域的城市管理工作,并形成常态化。

三、组织实施

(一)成立区菜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

设立菜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委副书记、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委组织部、区商务委、区经信委、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委、区城管局、区卫健委、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支队、各街道办事处、渝商发公司等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委,负责菜市场三个月攻坚整治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统筹推进全区菜市场改造升级、菜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建设。

(二)组建工作专班

按照“一个市场、一个专班”的原则,对每个菜市场组建由辖区街道、区商务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经信委、消防支队构成的工作专班,各专班成员单位要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1名科室负责人专责负责菜市场整治、改造升级和管理提升工作,各菜市场工作专班由辖区街道牵头,按照“街道吹哨、部门报道”的方式开展专班工作。

渝商发公司要组建工作团队,专责负责市场的产权或经营权的整合及后续的改造升级工作。

(三)实施步骤

 1、动员培训阶段

区商务委、区文明办对各街道和各部门进行动员培训,明确全国文明城区建设测评标准;各街道启动菜市场改造升级摸底工作,上报辖区内菜市场基本情况及拟发展方向;完成专班组建。

2、综合整治阶段

街道及各部门按照打好整治攻坚战的要求,集中力量开展菜市场及周边环境整治,全力攻坚迎检全国文明城区整改复查。各街道对改造升级的菜市场制定具体改造方案。

3、改造升级阶段

全面展开菜市场改造升级,市场方按改造方案组织施工。各街道、部门做好指导服务工作。

4、验收巩固阶段

对菜市场改造升级情况进行验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兑现政策,巩固效果。

菜市场管理提升从即日起施行,贯穿始终,形成常态化。

四、政策激励

(一)支持菜市场改造升级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为原则,结合菜市场具体实际,采取奖补结合的形式,对菜市场给予相应支持,鼓励市场实施改造:

对实施改造的菜市场,给予不超过项目投资额50%的补贴和不超过项目投资额20%的奖励。其中,局部修缮奖励补贴总额不超过50万元。

(二)支持菜市场管理提升

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结合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等部门对菜市场管理情况每月评分,按季度考核。根据每季度考核结果,对80分及以上的菜市场所在街道给予专项管理经费。标准为:排名前1/2的按菜市场面积,以10元/㎡·季度的标准给予专项管理经费;排名后1/2的按菜市场面积,以5元/㎡·季度的标准给予专项管理经费。专项管理经费由区财政按季度直接纳入街道预算经费,专款专用。专项管理经费可用于街道对菜市场奖励、基础设施维修维护、市场保洁、人员值守、管理工作等方面支出。年度评选星级菜市场,给予一定奖励。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考核督查

菜市场改造升级和管理提升工作纳入城市管理考核体系和年度综合考核,加强对相关部门和街道的考核。在三个月整治攻坚阶段,原则上区领导每周巡查一次菜市场整治情况,领导小组每周召开会议研判、通报整治情况。

(二)落实资金保障

 区财政局做好菜市场改造和管理提升的资金保障,确保菜市场改造提升配套政策落实。

(三)加强宣传引导

发挥各宣传平台的作用,认真宣传菜市场改造提升政策及意义,强化市场办场单位和经营户的主人翁意识,广泛争取群众的支持,为工作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1.渝中区菜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渝中区菜市场信息表

      3.渝中区全国文明城区建设三个月整改提升工作实地测评量化标准

      4.渝中区菜市场改造升级标准

      5.菜市场检查评分表

附件1

渝中区菜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为了切实推进渝中区菜市场改造提升工作,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渝中区菜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委,由江南兼任办公室主任,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左永祥

副 组 长:区委副书记                    李卫东

          区政府副区长                  邓光怀

成    员:区政府办公室                  周振超

          区委宣传部                    曾  文

          区委组织部                    朱江平

          区商务委                      江  南

          区经信委                      刘  建

          区财政局                      杜  伶

             区生态环境局                  刘晓江   

          区住房城市建委                陈  勇

          区城市管理局                  宋  丹

          区卫生健康委                  潘传波

          区公安分局                    陈朝平

          区市场监管分局                陈  洁

          区消防支队                    张玉华

          解放碑街道                    刘  锋

          朝天门街道                    段陈缅

          七星岗街道                    刘书燃

          南纪门街道                    姜  军

          菜园坝街道                    陈  刚

          大溪沟街道                    陈  婷

          两路口街道                    田  野

          上清寺街道                    阳坤华 

         大坪街道                      李昌隆

        石油路街道                    霍  江

        化龙桥街道                    付  云

        渝中商业发展公司              邓统文

附件2

渝中区菜市场信息表

序号

菜市场名称

所属街道

地址

面积     (M2)

办场单位

开办时间

产权

情况 

经营权情况

摊位数

经营户

经营状况

硬件设施

软件设施

(个)

(户)

1

金虎农贸市场

菜园坝街道

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一号负三楼

2600

重庆金虎农贸市场

2005

分散(88)

统一

98

51

一般

一般

一般

2

石灰市菜市场

解放碑街道

渝中区石灰市80号

4000

重庆市梧桐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2001

统一

统一

462

287

一般

一般

3

李子坝菜市场

化龙桥街道

李子坝正街166号

5000

康翔公司

2006

统一

统一

155

58

一般

一般

一般

4

绿优鲜西三街菜市场

朝天门街道

渝中区西三街10号负一层

2175

重庆多宜农产品有限公司

2009

分散(180)

统一

200

117

5

西三街菜市场

渝中区西三街

1-2号

4400

龙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997

分散(70)

统一

500

180

一般

6

联合农鲜天地

重庆市渝中区

棉花街18号

7000

重庆雄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2019

分散(108)

统一

/

/

筹备开业

/

/

7

学田湾菜市场

上清寺街道

渝中区学田湾正街37号

13000

渝中区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1991

统一

统一

800

320

一般

8

康德帝怡菜市场

大坪街道

重庆市渝中区

单巷子87号

2200

重庆绿水河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2013

统一

统一

204

85

一般

一般

9

大坪帝怡菜市场

大坪支路15号

4000

重庆绿水河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2011

统一

统一

328

136

一般

一般

10

大坪百信菜市场

电视塔村8号

负一层

1200

重庆百信农贸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2005

分散(65)

统一

190

27

11

欢乐佳

大黄路30号

880

个体(黄林)

2020

统一

统一

17

13

12

十八梯菜市场

南纪门街道

花街子22号

2700

重庆市初香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04

分散(53)

统一

206

42

一般

一般

13

储奇门菜市场

文化街33号2层

1906

重庆云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04

分散(43)

统一

211

24

一般

一般

14

大溪沟菜市场

大溪沟街道

人民路61号

3777

重庆长顺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2003

分散(276)

统一

365

48

一般

一般

一般

15

桂花园菜市场

两路口街道

桂花园新村27号

1200

重庆华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994

统一

统一

30

30

一般

一般

16

观音岩菜市场

七星岗街道

渝中区中山一路152附2号

1200

西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00

分散(105)

分散(45)

144

45

一般

一般

一般

17

圣堡花园菜市场

渝中区枇杷山后街5号

1700

力盛房地产开发公司
圣堡花园综合交易市场

1998

统一

统一

130

52

一般

一般

一般

18

石油路菜市场

石油路街道

渝中区大坪正街118号3栋

2900

焱鑫农副产品经营部

2017

分散 (3)

统一

180

50

一般

一般

一般

19

虎头岩菜市场

渝中区新影村18号附10号

1330

重庆接凡物业有限公司

2016

分散 (4)

统一

78

19

一般

一般

一般

总计

/

63169

/

/

/

/

/

/

/

/

/

附件3

渝中区全国文明城区建设三个月整改提升工作实地测评量化标准

测评标准

测评方式

责任

单位

1.公益广告。

①在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1处诚信建设及“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公益广告及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②公益广告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

③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作品。

整体观察。

①市场正门(厅)显著位置和各楼层目之所及10米范围内都能看到至少1处公益广告;○

②干净美观无破损;○

③至少须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文明城区创建、“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诚信建设公益广告各1处。○

各街道

2.文明行为。

①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

②无随地吐痰、无乱扔垃圾、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现象;

③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

④无不文明养宠现象(遛狗牵绳,大型犬戴嘴套,宠物粪便及时清理);

⑤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⑥无聚众打牌现象。

整体观察10分钟。

①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

②无随地吐痰、无乱扔垃圾、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现象;○

③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

④无不文明养宠现象(遛狗牵绳,大型犬戴嘴套,宠物粪便及时清理);○

⑤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⑥无聚众打牌现象。○

各街道

3.禁烟。
①有明显禁烟标识;
②非吸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整体观察。

①进入市场,视线范围内任何方向10米内至少能看到1处禁烟标识;○

②非吸烟区无吸烟现象或烟头。○

区卫健委、各街道

4.文明服务。

①文明创建应知应会(致渝中区全区居民朋友的一封信);

②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

③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庸懒散拖现象;

④以适当方式公开本单位(服务场所)服务对象投诉机制。

整体观察。

①知晓渝中区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区;○

②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使用“你好”“谢谢”);○

③公示栏公示投诉电话,且保持畅通;○

④管理单位有投诉记录本,且对投诉事项有处理记录。○

区商务委、各街道

5.城市精细化管理。

①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随地吐痰现象,地面及绿化带无纸屑、果皮、烟头、塑料袋、粪便等;垃圾容器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地面无破损、坑洼等;

②无违章停车(机动车、非机动车)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旁统一划线,机动车、非机动车在线内停放,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违章停车);

③无停车乱收费现象;

④无占道经营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商铺门前统一划线,商铺在线内出店摆摊经营,且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和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占道经营);

⑤无小广告乱张贴现象、无小卡片散发现象;

⑥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现象;

⑦公共卫生间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

整体观察10分钟。

①地面干净,无乱吐乱扔现象; ○

②墙面干净整洁,布线整齐,无小广告乱张贴现象;○

③垃圾分类收集,有分类标志;○

④垃圾容器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

⑤市场外无违章停车(机动车、非机动车)现象;○

⑥摊位规范经营,堆码整齐,无占道现场;○

⑦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现象;○

⑧有公共卫生间及明显指示牌;○

⑨公共卫生间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

区城管局、区公安分局、各街道

6.消防安全。

①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

②无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现象。

整体观察。

①消防设施符合安全要求;(有灭火器、应急灯,应急疏散箱内物品齐全,管理到位)○

②有消防通道且无占用现象。○

区消防救援支队、各街道

7.食品安全。
①无过期、变质、伪劣食品;
②农贸(集贸、批发)市场独立设置活禽售卖宰杀区域或无活禽宰杀;
③农贸(集贸、批发)市场无违规售卖野生动物。

实地查看。

①查看商品生产日期,无过期、变质、伪劣食品;○

②熟食摊位人员穿戴口罩、手套;○
③农贸(集贸、批发)市场独立设置活禽售卖宰杀区域或无活禽宰杀;○

④肉类和蔬菜分开,熟食和生鲜分开。○

市场监管局、各街道

8.窗口单位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

整体观察。

①制作有农贸市场行业规范;○

②进入市场5米内张贴有行业规范;○

③张贴醒目,尺寸不小于A3纸张大小。○

区商务委、各街道

附件4

 渝中区菜市场改造升级标准

为推进菜市场改造升级,依据商务部《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商商贸发〔2009〕290号),结合区情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1.场内通道

(1)主通道宽度不小于3米;(2)次通道不小于2.5米。

2.市场出入口

(1)菜市场出入口不少于2个;(2)主要出入口门的宽度不小于3米。

3.地面

(1)菜市场地面应铺设防滑地砖;(2)地砖应符合吸水、防滑、易清扫的要求。

4.墙面

(1)内墙(含立柱四周)应贴墙面砖至顶部;(2)无明管道、拦板以及其他线路等。

5.顶面

(1)采用防霉涂料;(2)吊顶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装修材料。

6.标牌

(1)经营摊位标牌应统一规范、整洁美观;(2)市场分区标志应醒目清晰。

7.柜台

(1)柜台面积按长1.5m-2m、宽0.75m-0.9m设置,柜台高度宜以0.7m-0.8m;(2)柜台边缘应使用不锈钢材料,柜台立面应贴墙面砖;(3)柜台外侧应设挡水凸边,高度不低于5cm;(4)蔬菜柜台宜采用阶梯摆放式设计。

8.卫生间

(1)菜市场应设免费公厕,整体装修风格简洁美观;(2)地面满铺防滑地砖、墙面满铺瓷砖;(3)出入口设置中文、英文或图像的统一标示;(4)安装换气扇,保证通风无异味;(5)独立有门;(6)有洗手台;(7)设置无障碍设施或求助电话。

9.供水设施

(1)场内经营用水应保证足够的水量、水压,卫生应符合国家相关的要求,设施配置符合国家节约用水的规定。(2)水产区供水到摊位,肉类区供水到经营区,熟食经营区专间供水到加工间;(3)场内设置供水点供消费者使用;(4)场内要配置高压水冲洗装置,便于冲洗地面墙体和设备设施。

10.排水设施

(1)采用沉井式暗渠排水系统,设防鼠隔离网;(2)柜台内侧设地漏;(3)柜台外侧地面设排水槽,宽度0.08米-0.l米,弧度深度0.03米-0.05米,使用耐腐蚀、易清洗消毒的材料制作并设地漏;(4)污水排放系统应按环保要求设置过滤处理设施,经隔渣过滤处理后接入城市污水管网;(5)水产、冰鲜禽类经营区污水排放应增设初级隔渣过滤设施。

11.供电设施

(1)电线铺设以暗线为主,并配备漏电防护装置;(2)配备带接地线的电源插座,水产区域使用防水插座;(3)柜台(操作台)上方灯照度应达到100lx,肉类分割剔骨操作台灯光照度不小于2001x;(4)场内通道应配备照明灯,各出入口应设置应急灯。

12.通风设施

(1)菜市场应保持室内通风良好,场内窗户设施应保证空气顺畅对流;(2)空间密闭的菜市场须安装新风系统,其他市场鼓励安装中央空调或新风系统;(3)熟食品专间应配置相应的通风机、温控设施。

13.垃圾处理设施

(1)设置集中、规范的垃圾房(转运间);(2)垃圾房(转运间)应密闭;(3)有上下水设施,不污染周边环境;(4)每个经营户配置统一的废弃物容器、垃圾桶(箱);(5)鼓励菜市场安装果蔬垃圾处理设施,就地对果蔬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理,废气、废水、噪声达标排放。

14.蔬菜整理间

(1)配备蔬菜整理间;(2)有上下水设施。

15.消防安全设施

(1)建筑消防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2)按相关部门要求配置灭火器材。(3)交易区内不得设置生活用电和液化气设施。

16.冷藏设施

(1)商品保质保鲜有温度要求的,应采用温控设备或采取相应的措施,做到货到即时存入冷藏、冷冻设施;(2)白条禽肉及冷冻水产品应配备低温冷柜,冰鲜水产品应配备冰台。

17.检验监测设备  

(1)市场内应配备快检室或快检区域;(2)配备专业蔬菜残留农药监测仪器。

18.电子设备 

(1)市场内显著位置处应配备电子显示屏,进行宣传、公示、公开各区域经营菜品来源地及实时价格,并将检测结果和消杀记录公布在上;(2)市场内应配备电子监控系统,实施24小时监控。

19.管理服务系统 

(1)设置管理办公室;(2)设置宣传公示栏;(3)设置投诉服务电话、投诉箱、导购图和公平秤。

20.车辆上下货区域。

设有专门的上下货通道,停车规范有序,不影响行人。

附件5

渝中区菜市场检查评分表

分类

序号

扣分标准

扣分细则

信息公示

1

1分/处

无管理人员公示信息

2

1分/处

无农残检测公示信息或未及时更新(包括被遮挡、污损)

3

1分/处

投诉机制不健全(无意见簿或无处理记录、投诉电话无响应)

4

1分/处

市场管理制度不健全、未上墙或被遮挡、污损

5

2分/处

未按规定亮证经营的

6

1分/处

未设置宣传栏、内容未更新

导视系统

7

1分/处

无市场分区平面图或被遮挡、污损

8

1分/处

无明显分类经营标识或污损

9

1分/处

无应急疏散指示灯或被遮挡、污损

公益广告

10

1分/处

无公益广告或被遮挡、污损

11

1分/处

无禁止吸烟标识

地面

12

0.5分/处

公共区域地面破损明显

13

0.5分/处

地面有垃圾

14

0.5分/处

地面有积水、污水横流

15

1分/处

主次通道乱堆乱放

16

1分/处

排水设施破损

17

1分/处

排水沟堵塞或垃圾未及时清理

墙面

18

0.5/处

污损、积尘

19

0.5/处

乱涂乱画、张贴小广告

20

0.5/处

私拉乱接、乱挂杂物

21

1分/处

未设置毒饵盒且未按规定投放鼠药

顶面

22

1分/处

顶面有积尘、蛛网

23

1分/处

桥架有积尘、蛛网

24

1分/处

桥架破损、线路私拉乱搭

25

1分/处

灯箱及广告牌破损、脏污

26

1分/处

照明灯鉓破损、脏污

台面

27

1分/处

货品堆码乱、超出柜台宽度摆放

28

1分/处

柜台立面脏污、破损

29

1分/处

熟食摊区未配置冷藏设备、未隔离

30

1分/处

熟食摊区未安装灭蝇灯、经营期间灭蝇灯未开启

31

1分/处

酱菜等直接入口食品区未安装防蚊设施(纱窗罩、玻璃罩等)、灭蝇灯、经营期间灭蝇灯未开启

32

1分/处

白条禽肉摊位未配备冷鲜设施

33

1分/处

白条禽肉摊位未安装灭蝇灯、经营期间灭蝇灯未开启

34

1分/处

水产区域鱼摊未设置隔水墙

35

1分/处

鱼类宰杀未在操作台进行

36

1分/处

水产区域未安装灭蝇灯、经营期间灭蝇灯未开启

经营人员

37

2分/处

直接入口食品区经营人员未穿戴洁净工作服、佩戴口罩、手套

38

1分/处

市场内吸烟、乱丢垃圾

39

1分/处

用语不文明

垃圾

堆放点

40

1分/处

垃圾暂存点脏污臭

41

1分/处

垃圾容器污损、分类标识不明确

42

1分/处

垃圾容存放容器未加盖

43

2分/处

垃圾清运不及时

卫生间

44

1分/处

引导标识不明显

45

1分/处

公厕设施缺损、无求助电话

46

1分/处

有收费现象

47

2分/处

保洁不及时,有异味

消防

48

1分/处

未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9

1分/处

消防安全未安排专人负责

50

1分/处

未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

51

1分/处

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

52

1分/处

遮挡消防设施

53

1分/处

堵塞消防通道

其它

54

1分/处

未与经营户签订《规范经营承诺书》

55

1分/处

市场各项管理制度不健全

56

1分/处

未设置公平秤或污损

疫情防控

67

1分/处

经营户未戴口罩

58

1分/处

未按规定每天至少消毒一次,并做好记录

(备注:总分100,实行倒扣分制)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