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管委会、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第八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已经区第14届人民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各相关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要求,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工作方针,坚持科学保护理念,制定规划计划,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利用、传承和传播工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再上新台阶。
附件:第八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