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城市发展新需求,助力既有建筑活化利用和城市有机更新,缓解城市社会治理难度,渝中区住房城市建委组织开展课题研究,结合渝中区实际情况,起草了《渝中区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设计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和《渝中区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技术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技术指南》),起草说明及解答如下:
问:《工作指引》和《技术指南》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为了解决城市更新既有建筑改造中执行消防技术标准的难点问题,渝中区住建委先后经区政府常务会批准,印发了《渝中区城市更新项目设计审查工作规程(试行)》和《渝中区城市更新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适用技术标准的工作指引》,取得了一些工作成效。然而,随着国家和市级相关消防规范和政策的调整,相关文件的局限性也开始显现。我委对既有建筑改造的消防政策进行更新迭代,出台了《工作指引》和《技术指南》。
问:《工作指引》和《技术指南》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工作指引》和《技术指南》是从消防设计审查规则和消防标准适用规则两个方面分开进行了规定。《工作指引》包含了适用范围、基本规定和工作流程三个方面的内容。《技术指南》包含了一般既有建筑如何执行原消防技术标准的技术规定,以及传统风貌区等应当执行的消防技术标准。
问:《工作指引》和《技术指南》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适用于渝中区内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公共建筑改造、已依法取得不动产物权的公共建筑改造、工业厂房和仓库改变为公共建筑的改造、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区和山城老街区的改造(改造为特殊建设工程的除外)和其他经区政府同意适用的项目。不适用于房屋建筑扩建、住宅室内装修、住宅改造和临时性建筑等的改造。
问:原建筑修建时适用的是《重庆市大型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或者《重庆市坡地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改造时该如何适用消防技术规范?
答:既有建筑在修建时适用了《重庆市大型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重庆市坡地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改造时仍可执行原标准,且应整体执行,而不应选择性执行个别条文。确有困难时,应结合实际情况做专题研究。
问:不动产权登记证上房屋用途为办公的房屋改造成酒店,能否办理消防审批手续?
答:房屋用途发生改变,应取得规划部门审批意见或者按照存量房屋转型扶持相关规定,取得区政府或相关部门同意意见。酒店改为办公,由行业主管部门、管委会或者街道根据职责划分,根据各区域不同的产业扶持政策,按照存量房屋转型扶持相关规定开展存量房屋转型扶持认定工作,如已取得转型扶持认定,即可办理消防审批手续。
问:传统风貌区改造时依据什么消防技术标准?
答: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区和山城老街区改造的消防技术标准按照《技术指南》的第六章执行。
问:《工作指引》和《技术指南》有哪些亮点和创新点?
答:一是解决了使用功能改变无从认定且难以纳入消防审批范围的问题;二是解决了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区和山城老街区等项目无法纳入消防审批范围的问题;三是完善了执行原消防技术标准的技术体系和执行要求,对提高既有建筑改造项目消防设计水平具有较强技术指导意义。
问:执行过程中若有疑问需要解答,如何联系?
答:《工作指引》和《技术指南》由渝中区住房城市建委进行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至渝中区住房城市建委建管科,地址:渝中区民生路345号兴利大厦,电子邮箱:yzqzjwjgk@163.com。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渝中区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设计工作指引(试行)》和《渝中区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