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街道应急排危专项资金的建议》(DH083号)收悉。经与区财政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渝中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始终坚持“除险固安”工作导向,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整治,有序健全应急排危工作机制,持续加强基层基础保障力度。
一是明晰权责。进一步理清部门、街道在应急排危工作中责任边界,系统落实安全生产七项制度,确保各级单位知责、明责、履职、尽责,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专项保障。街道层面,在年初预算科目中特别设立了应急专项经费,可用于街道辖区内发生的、规模相对较小但同样需要迅速处理的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有效提应急排危工作效能;三是兜底保障。全区层面,常年设立全区安全生产隐患整治专项资金,用于公共区域、“无主”或年初无专项预算的隐患排查整治,保障各部门、各街道应急排危工作有序推进;四是底线措施。区财政保障系统对较大的、突发性的整治项目,建立了较大安全隐患整治保障措施,采取一事一议的原则,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紧急程度,进行个别化的评估和处理,经法定程序后追加专项预算予以保障,从而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五是效率优化。对于建议中提到的应急资金审批拨付不能迅速到位的问题,我局将积极会同相关单位梳理、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拨付效率。
此答复函已经赵彪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或者通过重庆数字人大网站:https://fggs.cqrd.gov.cn/adminh5/digital,依程序登录“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填写对建议办理工作的评价),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渝中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5月21日
联 系 人:黄雪薇
联系电话:023-63837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