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对象
三峡工程重庆库区城镇移民
二、补贴范围
(一)困难补助。三峡工程重庆库区渝中区签订搬迁安置销号合同、户口仍然在我区的农转非移民,以及入户在我区生活困难的农转非移民,移民家庭可申请困难补助。
(二)特殊救济。移民家庭困难重庆疾病或遭受自然灾害等原因,生活特别困难的;子女上学经济特别困难的,可申请特殊救济。
三、补贴标准
根据家庭移民人数及困难程度实施困难补助,困难移民每人每年补助400元左右,困难移民家庭每年每户的补助标准不超过2000元。
特殊救济每户每年不超过2000元。
四、申请程序及时限
每年6月移民户主向所在社区申请,社区核实现有符合条件的移民人口,向移民所在街道申报,经街道审核通过后并公示五个工作日,于每年8月底前报区移民办,由区移民办复核后报区财政局申请直补资金。
五、申请材料
(一)困难补助。三峡移民搬迁安置销号合同或移民身份证明材料、户口簿、身份证、开户银行卡等原件和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填报《重庆市渝中区三峡水库城镇移民困难补助申报表》。
(二)特殊救济。
1. 本人书面申请、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移民身份证明材料;2. 当年因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由街道办事处出具相关证明材料;3. 重大疾病患者必须有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书、病历材料、医疗费用票据(不含药店出具的发票);4. 入学特别困难的要出具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高等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和低保证。
六、受理单位及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3-63310627
受理单位:渝中区交通局水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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