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重庆市渝中区委员会(本级)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青团发展道路。切实增强共青团工作的政治性和共青团组织的先进性群众性。二是加强对广大青少年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切实承担引导广大青少年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把广大青少年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加强青少年的理想信念教育和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三是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领导全区共青团工作,领导和指导全区青联、少先队工作,领导和指导全区性青少年社团组织的工作。四是团结动员广大青少年干事创业。组织动员广大青年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主动参与党委、政府各项中心工作,把青年生力军作用转化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力量。五是突出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职责。以青少年为主要工作对象,以机关、学校、社区、新兴领域和网络为主阵地,团结凝聚青少年和代表维护青少年权益,帮助青少年通过合法渠道、正常途径,合理伸张利益诉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六是拓展共青团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适应人口流动、新兴群体发展等新情况,加强对新兴青年群体、网络领域的组织覆盖。积极探索开展网上共青团工作,重点加强网络舆论引导。创新共青团活动开展和工作评价机制。七是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发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组织和动员广大青少年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化解等。切实发挥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作用,按照法定程序承接好适宜由团区委承担的服务青年就业创业等社会管理服务职能,培育和打造共青团服务品牌。发挥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积极代表和组织广大青年参与协商民主,有序参与基层民主自治和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八是研究指导共青团自身改革和建设。加强政策理论研究,开展青年思想动态、工作状况等调查,及时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出建议。负责研究指导青年对外交流工作、青年统战工作和青年人才服务工作。加强全区团的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团干部。
(二)机构设置
2023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行政编制人数为9人,实有在编人数共7人,较上年数一致。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420.56万元,支出总计420.5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0.70万元,下降10.76%,主要原因是缩减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专项项目经费。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420.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6.85万元,下降12.09%,主要原因是缩减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专项项目经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3.45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7.11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420.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59万元,下降9.39%,主要原因是缩减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专项项目经费。其中:基本支出182.71万元,占43.45%;项目支出237.85万元,占56.55%;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11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无疫情影响,各项工作按计划推进。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20.56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0.70万元,下降10.76%。主要原因是缩减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专项项目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3.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6.85万元,下降12.09%。主要原因是缩减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专项项目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71万元,增长11.82%。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和追加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2021年政策衔接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11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0.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59万元,下降9.39%。主要原因是缩减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专项项目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69万元,下降2.25%。主要原因是缩减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专项项目经费。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11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无疫情影响,各项工作按计划推进。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5.47万元,占91.6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4万元,下降0.91%,主要原因是职工调资,调整缴费标准。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8.74万元,占4.4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8万元,下降0.43%,主要原因是职工调资,调整缴费标准。
(3)卫生健康支出6.65万元,占1.5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2万元,下降4.59%,主要原因是职工调资,调整缴费标准。
(4)住房保障支出9.70万元,占2.3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76万元,下降37.26%,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2.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2.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18万元,增长17.9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30.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3万元,增长11.46%,主要原因是商品服务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劳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更加规范,未进行公务接待,较上年支出数一致。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一致,较上年支出数一致。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一致,较上年支出数一致。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一致,较上年支出数一致。 公务接待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更加规范,未进行公务接待,较上年支出数一致。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3.74万元,主要用于五四表彰大会、青年工作联席会,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6万元,下降25.2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会议开支。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7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用于赴湖南大学参加渝中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4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劳务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13万元,增长11.46%,主要原因是办公费、邮电费、劳务费等商品服务支出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10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249万元。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团区委整体支出预期目标已完成。具体情况如下:培育和购买青年社会组织项目4个;新建非公团组织100余个;帮扶困境青少年、困难大学生等群体超200人次;人才驿站服务70人次;“心灵成长社”项目满意度超90%;青联委员对区青联工作满意度超90%。个别项目也存在绩效管理专业化水平不够、绩效目标填写不够规范、个性指标设置不够细化等。下一步,将加强干部培训学习,着力提高财政绩效管理水平。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市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科学技术普及方面的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行政运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九)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二十)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本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二十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本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二十三)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四)住房公积金(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五)购房补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3765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