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参加职工医保且参加长期护理保险的参保人,且需同时满足以下4个条件:
1.申请时含申请当月前连续参加我市职工医保24个月(含)以上的参保缴费记录(含视同缴费年限)。
2.经医疗机构或康复机构规范诊疗、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含)以上。
3.根据《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自评表》自行评估达到C、D、E、F、G级。
4.与最近一次评估结论时间间隔6个月(含)以上。2024 年3 月1日前,失能评估结论为2级的参保人,可不受此条限制。
【文件依据】渝医保办〔2024〕15号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长期护理保险提质扩面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