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医保经办机构按照属地原则负责长护护理机构的申请受理、协议管理和服务考核等工作。符合条件并愿意承担长期护理保险服务的机构可自愿向所属区县医保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经办机构按照相关规定,经组织评估-集体研究-社会公示-协议签订等流程,将符合条件的机构纳入协议管理。
【文件依据】渝中医保〔2021〕42号 《渝中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渝中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医保发〔2021〕36号《重庆市长期护理保险服务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
2024-05-29
各区县医保经办机构按照属地原则负责长护护理机构的申请受理、协议管理和服务考核等工作。符合条件并愿意承担长期护理保险服务的机构可自愿向所属区县医保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经办机构按照相关规定,经组织评估-集体研究-社会公示-协议签订等流程,将符合条件的机构纳入协议管理。
【文件依据】渝中医保〔2021〕42号 《渝中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渝中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医保发〔2021〕36号《重庆市长期护理保险服务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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