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约房的定义是什么?
答:本办法所称网约房,是指依托互联网技术,面向社会公众提供住宿服务,且不具备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条件的经营场所。这个定义里面网约房有两个特征,一是要依托互联网平台公司(如美团、携程、小猪等),二是未取得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
2.为什么要制订网约房管理办法?
答: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宾馆和酒店,网约房经营在开业规范、行业管理和监管机制方面还不完善,对入住人员身份信息的登记和核验标准不一,房屋质量安全、电路燃气安全、卫生环境问题、网约房经营者与小区业主矛盾等隐患的存在,容易发生治安、安全生产的案事件。
3.“房源码”的核心作用?
一是没有“房源码”或者“房源码”无效的房屋将无法在互联网OTA平台(Online Travel Agency,在线旅游代理行业)上架经营。二是“房源码”将用于网约房经营者日常评价考核,对有严重治安安全隐患的房源,会将该网约房进行强制下架处理,压实了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及OTA厂家的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