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网约房管理试行办法政策问答

来源:渝中区公安分局 发布时间:2024-12-27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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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约房的定义是什么?

答:本办法所称网约房,是指依托互联网技术,面向社会公众提供住宿服务,且不具备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条件的经营场所。这个定义里面网约房有两个特征,一是要依托互联网平台公司(如美团、携程、小猪等),二是未取得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

2.为什么要制订网约房管理办法?

答: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宾馆和酒店,网约房经营在开业规范、行业管理和监管机制方面还不完善,对入住人员身份信息的登记和核验标准不一,房屋质量安全、电路燃气安全、卫生环境问题、网约房经营者与小区业主矛盾等隐患的存在,容易发生治安、安全生产的案事件。

3.“房源码的核心作用?

一是没有房源码或者房源码无效的房屋将无法在互联网OTA平台(Online Travel Agency,在线旅游代理行业)上架经营。二是房源码将用于网约房经营者日常评价考核,对有严重治安安全隐患的房源,会将该网约房进行强制下架处理,压实了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及OTA厂家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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