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街道的现行职能:1、履行辖区党的建设职责。2、履行辖区经济发展职责。3、履行辖区公共服务职责。4、履行辖区公共管理职责。5、履行辖区公共安全职责。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7、有关职责分工。
(二)单位构成
上清寺街道办事处内设机构有10个办公室,包括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办公室)、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物业管理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人大工委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街道共有工作人员65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参公编制19人,事业编制25人。本部门2024年度预算编制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5399.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283.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15.7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3年减少3405.27万元,主要是街道2023年度执行中安排各类工程项目1431.52万元、疫情防控经费792.94万元、人生关怀经费123.39万元、老旧住宅物业管理等级评价“保底扶持+评价奖励”资金236.42万元、临时救助112.66万元、2022年基层治理(平安及法治建设)奖补资金94.90万元、城市管理提档升级考核经费80万元、基层党建工作70.24万元、拆违工作经费72.41万元、2022年社区和社区工作者年度考核经费64.63万元、无军籍职工工资及生活待遇49.76万元、菜市场管理经费34.25万元等,2024年年初预算暂未安排。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5399.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72.3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26.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2.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9.3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72.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0.51万元,其他支出115.73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减少3405.2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33.38万元,项目支出减少3371.89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83.6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83.63 万元,比2023年减少3419.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1.27万元,比2023年减少33.38万元,主要原因是街道2023年度执行中追加退休职工一次性退休补贴、2021年政策衔接追补经费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392.36万元,比2023年减少3385.78万元,主要原因是街道2023年度执行中安排各类工程项目1431.52万元、疫情防控经费792.94万元、人生关怀经费123.39万元、老旧住宅物业管理等级评价“保底扶持+评价奖励”资金236.42万元、临时救助112.66万元、2022年基层治理(平安及法治建设)奖补资金94.90万元、城市管理提档升级考核经费80万元、基层党建工作70.24万元、拆违工作经费72.41万元、2022年社区和社区工作者年度考核经费64.63万元、无军籍职工工资及生活待遇49.76万元、菜市场管理经费34.25万元等,主要用于辖区公共安全、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社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人大政协开展活动等重点工作。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5.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5.73万元,比2023年增加13.90万元,主要原因是街道2024年新增养老服务设施补助及监管经费,主要用于养老服务补贴、养老服务设施补助及监管、社区居委会办公房租金等方面。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54.80万元,比2023年增加3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1.90万元,比2023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90万元,比2023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36万元,比2023年增加36万元,主要原因是街道2024年计划新购2辆公务用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41.57万元,比上年减少18.82万元,主要原因为街道厉行节约,严格控制运行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1.4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1.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51.4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1.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392.3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七)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九)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十)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二)其他支出: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功能的其他政府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熊梅 联系方式:023-63861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