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星岗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5-03-07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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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电话:023-63819690 ;传真:023-60335591
办公地址 七星岗街道办事处:重庆市渝中区七星岗街道金汤街74号2楼
办公时间 9:00—12:30,14: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机构领导

杨 杰党工委书记

主持街道党工委全面工作

肖 梦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主持街道办事处全面工作

王世斌党工委委员、人大街道工委主任

主持人大街道工委全面工作分管党的建设办公室人大政协岗。联系指导归元寺社区

张凌丽党工委副书记

统筹党的建设工作。负责街道机关、所属单位和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人事、编制、老干部、工会、共青团等工作。负责区域化党建、社区党建、楼宇党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联系服务楼宇、企业和项目。负责政策宣传落地,服务、扶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经济,培育规模以上企业、指导企业深化改革、经济运行监测和经济统计工作。分管办公室组织党群岗、经济发展办公室经济发展岗、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联系七星岗市场监管所、七星岗税务所。联系指导领事巷社区。

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负责街道纪工委工作。分管办公室纪检监察岗。

完成党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耀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负责政法、维稳、信访工作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在司法局指导下,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配合做好社区矫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工作。负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防范和处理邪教等工作分管平安法治办公室政法工作岗、司法服务岗,司法所。联系七星岗派出所联系指导兴隆街社区。

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负责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市容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物业管理工作。负责统筹辖区执法机构,统一行使街道权限范围内的行政处罚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措施。分管经济发展办公室规划建设岗、物业服务岗、城市管理岗、生态环保岗、项目管理岗,平安法治办公室综合执法岗,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系指导捍卫路社区

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负责宣传、统战、志愿服务、公共文化、体育科普、政协联络妇联等工作。分管党的建设办公室宣传文明岗、统战工作岗,民生服务办公室社会事业岗,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协助分管党的建设办公室人大政协岗。联系指导抗建堂社区。

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毛 真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办事处副主任

负责人民、优抚安置工作。负责社情、疫情、险情等公共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管理。履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属地监督管理,负责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防灾减灾救灾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分管平安法治办公室应急管理岗、消防管理岗、武装工作岗,民生服务办公室拥军优抚岗,退役军人服务站联系指导临华路社区。

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王海江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负责教育、劳动就业、卫生健康爱国卫生运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扶贫济困等工作。负责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建立、完善社区各类公益性基础设施,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空间,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资源等工作。负责培育和发展社区服务中介组织,指导居委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他工作。分管民生服务办公室社会事业岗、劳动保障岗、民政服务岗,便民服务中心。联系七星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联系指导华一坡社区

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李正军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人大街道工委副主任

负责基层治理指挥中心日常工作,负责“四板块”线上线下统筹、协调、流转、管理、督查、考核、保密档案、重要会务、后勤管理保障等工作。负责财政资金管理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和社区财务管理监督、协税护税等工作。协助负责人事、编制、区域化党建、社区党建、楼宇党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协助负责人大工委工作。分管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财政管理岗。协助分管党的建设办公室组织党群岗人大政协岗联系指导金汤街社区

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简介

(一)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承担基层治理指挥中心日常工作,负责“四板块”线上线下统筹、协调、流转、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承担街道机关综合协调、文秘信息、保密档案、重要会务和行政后勤管理保障等工作。

(二)党的建设办公室。承担党的建设板块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和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纪检监察、宣传、统战、人事、编制、人民武装等工作。负责区域化党建、社区党建、楼宇党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人大、政协日常事务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板块日常工作。负责联系服务所负责的楼宇、企业和项目,长效治理楼宇周边环境。负责政策宣传落地,服务、扶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经济,培育规模以上企业。负责指导企业深化改革。负责经济运行监测和经济统计工作。负责财政资金管理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和社区财务管理监督、协税护税等工作。负责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市容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物业管理工作。

(四)民生服务办公室。承担民生服务板块日常工作。负责推动教育、劳动就业、卫生健康、公共文化、体育、科学普及等社会事业发展,宣传、组织爱国卫生运动的开展。负责完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扶贫济困等社会保障体系。负责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建立、完善社区各类公益性基础设施,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空间,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资源。负责培育和发展社区服务中介组织,指导居委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他工作。

(五)平安法治办公室。承担平安法治板块日常工作。负责政法、维稳、信访工作,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在司法局指导下,配合做好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工作。负责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社会治理防控体系。负责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负责社情、疫情、险情等公共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建立健全隐患治理体系和安全防控体系,督促检查辖区单位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协助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负责统筹辖区执法机构,统一行使街道权限范围内的行政处罚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措施。

纪工委、武装部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按章程设置。

职能职责

(一)履行辖区党的建设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辖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负责社区党建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楼宇党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负责辖区的党员队伍建设、街道机关及所属单位党建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管理和监督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居住在本街道的人才做好统计、联系和服务工作;负责街道人大、政协相关工作;负责街道武装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

(二)履行辖区经济发展职责。服务、扶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经济;负责政策宣传落地,做好政策申报、核查和兑现,培育规模以上企业;负责区域内引进企业落地后服务工作;全方位联系服务所负责的楼宇和项目;负责经济运行监测和经济统计工作;配合部门、管委会履行属地协管职责,长效治理辖区楼宇周边环境;负责指导企业深化改革;负责财政资金管理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社区财务管理监督、协税护税等工作。

(三)履行辖区公共服务职责。推动教育、劳动就业、卫生健康、公共文化、体育、科学普及等社会事业发展,宣传、组织爱国卫生运动的开展;完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扶贫济困等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兴办社区服务事业;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不断建立、完善社区各类公益性基础设施,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空间,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资源;负责培育和发展社区服务中介组织,动员辖区单位和居民群众积极参与社区建设,指导居委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他工作。

(四)履行辖区公共管理职责。负责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市容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物业管理工作;受城市管理部门委托,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安全生产等领域行政执法职责,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和归侨、侨眷、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指导和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履行辖区公共安全职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建立健全隐患治理体系和安全防控体系,督促检查辖区单位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按照突发事件处置要求和原则,负责社情、疫情、险情等公共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管理;负责政法、维稳、信访、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工作,调处化解矛盾纠纷;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社会治理防控体系;负责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

(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有关职责分工。除国家有明确规定外,公安派出所、检察室、税务所等实行区级部门与街道双重管理,人员、经费及事权以区级部门管理为主,党的组织关系实行属地管理,干部任免、工作考核等须征求街道党工委的意见。属区域性质的派驻机构,由驻地街道履行双重管理职责,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区域内各街道党工委。城管执法大队、司法所由街道负责日常管理,负责人任免由街道党工委负责,人员的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由街道负责,业务工作接受区级部门指导。按规定不纳入双重管理范畴的派驻机构,应建立健全沟通联系制度,主动为街道工作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