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渝中区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建设施工、物业管理领域行政管理工作,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积极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遏制较大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全区房屋建设和使用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区安全生产与社会稳定工作会议要求,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执法监察机制,加大执法监察力度,提高执法监察工作质量,依法查处各类房屋建设和使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积极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更加扎实有效地发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的职能作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属地监管责任落实,进一步提升辖区建筑施工、物业管理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控制在区政府下达的指标范围内,全力确保辖区行业领域安全形势平稳可控。
三、督查人员
按照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三个必须”和“十五条硬措施”工作要求,由委主要领导、委分管安全领导、班子成员及委安法科人员组成督查组开展督查,具体人员在每次督查方案中明确。
四、督查对象
(一)委属各相关科室、中心、公司(督查);
(二)建筑工地、物业管理区域(抽查)。
五、督查重点内容
(一)上级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
(二)年度安全工作要点任务部署落实情况;
(三)各单位年度安全检查督查计划落实情况;
(四)安全会议、安全培训、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监管执法、应急救援、事故查处等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
(五)建筑施工、物业管理区域安全系列专项整治开展情况。
六、督查计划安排
按照《重庆市渝中区住建委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渝中住建党〔2020〕81号)的具体要求,安全督查主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日常计划督查、专项督查和随机抽查,委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带队督查每月不少于1次。
(一)计划督查
一季度:围绕春节和全国两会、岁末年初火灾防控等重点工作,督查委属各相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现场抽查建筑施工、物管企业。
二季度:以汛前准备工作、夏季消防工作等为重点,督查委属各相关单位工作落实情况,现场抽查建筑施工企业、物管企业的重点对象。
三季度:以高温汛期工作为重点,督查委属各相关单位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确保高温汛期安全。
四季度:以冬季火灾防控和岁末安全工作“回头看”为重点,结合年度安全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开展重点督查,确保全年目标顺利完成。
(二)随机抽查
根据市、区政府安排部署或专项整治工作进度,由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参加,对辖区监管对象进行随机抽查。
附件:1. 2025年渝中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行政检查计划
2. 2025年渝中区物业管理区域安全生产行政检查计划
附件1
2025年渝中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行政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按照《安全生产法》关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的规定,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增强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切实发挥执法监督检查的震慑作用,促进全区建筑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结合《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特制定2025年渝中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二、工作目标
(一)区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指标范围内,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区管建筑工地检查率达到100%、整改率达100%,对发现的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查处率达到100%。
三、安全生产监督工作量及任务分配
(一)安全生产监督工作量安排
1.人员安排
目前在岗安全生产监督人员数量18人。
2.执法工作日安排
(1)总法定工作日:18人×250天=4500人·天。
(2)监督检查工作日:2200人·天。
(3)其他执法工作日:1300人·天,包括:
参与有关部门、上级行业安全监管机构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共计300人·天;安全工作例会300人·天;处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类投诉300人·天;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200人·天;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250人·天。
(4)非执法工作日:1000人·天,包括:
学习、培训、考核、会议、值班、日常工作事务共计400人·天;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病假、事假共计280人·天;参加党群活动共计320人·天。
(二)执法工作任务分配
1.日常检查重点内容
(1)按照《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计划》要求,对安全实体进行抽查;
(2)按照《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计划》要求,对安全行为进行抽查。
2.专项检查重点内容
(1)春节后开(复)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2)安管人员到岗履职专项检查;
(3)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检查;
(4)高温汛期“百日攻坚”建筑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5)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
(6)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项检查;
(7)年末岁初、“全国两会”期间及消防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3.区管项目执法检查计划
全年对区管建筑工地计划执法检查共计48个次。
(1)一月份检查4个次(重点春节前安全),对2077赛博城市装饰装修城市更新项目;人和街小学幼儿园排危工程;重庆市求精中学河运校区项目;区委党校新建工程、虎头岩片区公共停车场项目及虎头岩片区文体中心项目各检查1次。
(2)二月份检查4个次(重点春节后复工安全),对枇杷山社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银河大酒店外立面排危技术改造工程;马鞍山公共停车场及传统风貌区建设项目;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第二综合楼工程各检查1次。
(3)三月份检查4家次(重点安管人员到岗履职),对渝中区职教中心鹅岭校区教学楼原拆原建工程;化龙桥片区B24-6地块(暂用名)项目;2077赛博城市装饰装修城市更新项目;中华路小学改扩建工程各检查1次。
(4)四月份检查4个次(重点安管人员到岗履职),对银河大酒店外立面排危技术改造工程;金银湾小学新建工程;渝中区中华路小学改扩建工程;鼎好世纪星城四期边坡支护及土石方工程各检查1次。
(5)五月份检查4个次(重点重大事故隐患),对重庆十八梯传统风貌区项目E区二期;渝中区大黄路公共停车楼建设项目;化龙桥特勤站、应急通信与车辆勤务站和支队指挥中心建设项目及化龙桥片区停车场项目;化龙桥片区B24-6地块(暂用名)项目各检查1次。
(6)六月份检查4个次(重点重大事故隐患),对枇杷山公园基础设施隐患整治(一期);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第二综合楼工程;兜子背跨线桥改造工程;十八梯片区道路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工程EPC项目各检查1次。
(7)七月份检查4家次(重点高温汛期安全),对主城区“两江四岸”治理提升嘉陵江岸线贯通工程嘉滨路大溪沟段;渝中区大黄路公共停车楼建设项目;重庆长滨片区陕西路周边老旧小区停车场工程;区委党校新建工程、虎头岩片区公共停车场项目及虎头岩片区文体中心项目各检查1次。
(8)八月份检查4个次(重点高温汛期安全),对主城区“两江四岸”治理提升嘉陵江岸线贯通工程嘉滨路大溪沟段;李子坝片区--“两江四岸”治理提升工程;两江四岸核心区朝天门片区治理提升PPP项目;化龙桥片区B24-6地块(暂用名)项目各检查1次。
(9)九月份检查4个次(重点高温汛期安全),对化龙桥特勤站、应急通信与车辆勤务站和支队指挥中心建设项目及化龙桥片区停车场项目;渝中区渝中组团F分区F15-4、F18地块项目;红云路道路工程;主城区“两江四岸”治理提升嘉陵江岸线贯通工程嘉滨路大溪沟段各检查1次。
(10)十月份检查4个次(重点起重机械),对渝中区渝中组团F分区F15-4、F18地块项目;化龙桥片区B24-6地块(暂用名)项目二期;重庆长滨片区陕西路周边老旧小区停车场工程;挑花厂数字文创产业园EPC工程总承包各检查1次;
(11)十一月检查4个次(重点消防安全),对挑花厂数字文创产业园EPC工程总承包;渝中区中华路小学改扩建工程;红云路道路工程;渝中区大黄路公共停车楼建设项目各检查1次。
(12)十二月份检查4个次(重点岁末年初安全),对渝中区大黄路公共停车楼建设项目;渝中区渝中组团F分区F15-4、F18地块项目;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第二综合楼工程;时尚文化城项目各检查1次。
4.市管项目执法检查计划
全年对市管建筑工地计划执法检查共计6个次。
(1)一月至二月份:对轨道交通十八号线北延4标段项目检查1次。
(2)三月至四月份:对轨道交通十八号线北延1标段项目检查1次。
(3)五月至六月份:对轨道交通十八号线北延3标段项目检查1次。
(4)七月至八月份:对轨道交通二十七号线土建工程06标段项目检查1次。
(5)九月至十月份:对轨道交通十八号线北延2标段项目检查1次。
(6)十一月至十二月份:对轨道交通二十七号线土建工程08标段项目检查1次。
5.随机抽查计划
全年对生产经营单位随机执法检查共计22家次。
一月份:随机抽查2家次;
二月份:随机抽查2家次;
三月份:随机抽查2家次;
四月份:随机抽查2家次;
五月份:随机抽查2家次;
六月份:随机抽查2家次;
七月份:随机抽查2家次;
八月份:随机抽查2家次;
九月份:随机抽查2家次;
十月份:随机抽查2家次;
十一月份:随机抽查1家次;
十二月份:随机抽查1家次。
附件2
2025年渝中区物业管理区域安全生产
行政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原则,根据市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总体要求和部署,实现对监管对象的安全生产检查执法全覆盖,强化行业监管,压实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意识,规范安全管理,提高事故防控能力,促进全区物业管理区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监督检查人员及分工
从事物业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工作人员有2人,监督检查人员的具体检查工作安排在检查计划方案中进行明确。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
(一)法定工作日:2人×250天=500天。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500天)-其他执法工作日(230天)-非执法工作日(200天)=70天。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230天,包括实施行政监管共计60天;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共计30天;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共计20天;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共计20天;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共计30天;安全生产隐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共计30天;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共计20天;组织安全培训、宣传共计20天。
(四)非执法工作日:200天,包括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共计130天;病假、事假共计20天;工作人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共计30天;参加党群活动共计20天。
四、监督检查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监督检查的原则
1.按照企业风险程度、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和分类监管原则,结合我区物业管理实际,在重要时节和专项工作期间,全年执法检查不少于3次,监督检查时间计划安排不少于70天,采取双随机检查方式进行执法检查。
2.全年纳入监督检查的物业企业(或项目)数量不少于35家(次)。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原则上由实施检查的人员追踪督促企业整改,并由企业形成整改报告或整改图片,实现监督检查隐患整改闭环管理。
3.原则上采用多部门联合检查方式。由区住建委1名及以上监督检查人员和属地街道物管办人员、物业行业专家及有关部门执法人员联合实施。
(二)重点检查内容
1.企业按照“五落实五到位”要求,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情况,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检查、推动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2.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人员持证上岗、培训档案管理等情况。
3.企业制订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防范应急预案,对突发性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供水、供电、供气事故,物业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情况。
4.企业在物业服务区域内,对消防通道、化粪池、电梯等重点部位、重要设施进行经常性检查整改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业主、使用人发生物业管理区域禁止性行为时,及时履行劝阻、制止和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情况。
5.企业对其服务区域的服务对象进行安全宣传、组织应急演练情况。
(三)计划执法检查
全年重点节假日、高温汛期等重要时段:随机抽查不少于23家(次);重点检查不少于12家(次)。
一季度:重点检查元旦春节烟花爆竹管理、岁末年初防火安全;
二季度:重点检查高层建筑安全管理、防汛工作;
三季度:重点检查高温防汛、防灾减灾工作;
四季度:重点检查岁末年初、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安全管理。
全年对生产经营单位执法检查数量安排如下:
一月份:随机抽查2家次;重点检查1家—金禾丽都。
二月份:随机抽查2家次;重点检查1家—合景·聚融广场。
三月份:随机抽查2家次;重点检查1家—长帆·江岸公馆。
四月份:随机抽查2家次;重点检查1家—重庆·名流公馆。
五月份:随机抽查2家次;重点检查1家—洲际花园。
六月份:随机抽查2家次;重点检查1家—名仕城。
七月份:随机抽查2家次;重点检查1家—半岛利园。
八月份:随机抽查2家次;重点检查1家—凯旋大厦。
九月份:随机抽查2家次;重点检查1家—高盛创富。
十月份:随机抽查1家次;重点检查1家—东泰·城市派。
十一月份:随机抽查2家次;重点检查1家—轻轨上城。
十二月份:随机抽查2家次;重点检查1家—揽江雅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