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4月13日—2023年4月19日。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yzqhpgs@163.com,电话:023-63826504(传真),通讯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金汤街24号,邮编:400013。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1 |
中国石油长江加油站更换油罐项目 |
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70号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 |
重庆后科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拟对长江加油站原有储罐进行改造,将现有4个15m3油罐(3汽1柴)进行拆除,更换为4个20m3汽油油罐,本项目实施后油罐总容积(柴油折半)从52.5m3调整为80m3,仍为三级加油站。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全年365天24小时营业,三班制,每班8h。 总投资为50万元,环保投资为2.42万元。 |
1、废气:汽油卸油产生的油气经一次油气回收系统收集至油罐车内,汽油加油过程产生的油气经二次油气回收系统收集回油罐,汽油储油过程产生的油气经三次油气回收系统通过冷凝方式将油气变为汽油回收至油罐内,未冷凝的油气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后经不低于4m的立管排放;生化池臭气经专用管道收集后引至绿化带排放;柴油发电机废气设专用燃烧尾气管引至站房屋顶排放。 2、废水:员工、驾乘人员等产生的生活污水经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站内地面冲洗废水经环保沟引入三级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鸡冠石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长江。 3、固体废物:设备检修废物、清罐废物、含油污泥、废活性炭、废弃的含油抹布交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员工及驾乘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站区生活垃圾桶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生化池污泥定期清掏,定期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置。 4、噪声:各类泵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加强设备维护与管理;进出口设置减速及严禁鸣笛等标志。 |
根据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02-500103-04-02-5633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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