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3009284150G/2024-00047 发布机构 渝中区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4-12-06 发布日期 2024-12-06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发文字号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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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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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法律援助投诉办理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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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法律援助条例》、《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办法》、《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承办机构

  渝中区司法局

  三、申请对象
  法律援助申请人、受援人或者利害关系人
  四、申请条件
  根据《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办法》第八条,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予以受理:(一)具有投诉人主体资格;(二)有明确的被投诉人和投诉请求;(三)有具体的投诉事实和理由;(四)属于本机关管辖范围;(五)属于本办法规定的投诉事项范围。

  五、申请材料

  1.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2.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材料。

  六、服务流程

  1.提出投诉:投诉人提出投诉,应当采取书信、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区司法局提出投诉。

  2.受理:区司法局根据有关规定决定是否受理。

  3.调查核实:区司法局进行调查核实。

  4.处理:区司法局根据调查结果,作出处理并答复投诉人。

  七、服务时限

  区司法局受理投诉后,一般应当在45日内办结;投诉事项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
  八、咨询方式

  渝中区司法局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民生路299号4、5楼

  联系电话:023-6384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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