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国动办认真贯彻落实平安渝中建设大会精神,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加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压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对辖区人防工程实行安全生产包保“洞长制”。
一是设立包保洞长。为全区每一座人防工程设立1名包保洞长,具体负责防空洞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二是压实四级责任。明确主要领导的统筹协调责任和分管安全工作的班子成员的重要责任及其他班子成员分管领域的直接责任。压实各科、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的直接责任和每名包保洞长的具体责任。三是明确洞长职责。每名洞长熟知所管防空洞面积、结构、安全状况、经营状况等信息。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安全检查,重大节日及重要时段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督促商户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报维管中心,由维管中心组织排查整治。实施以来,开展巡查排查50余人次,排查整治隐患12处,整改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