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鉴定结论书》送达公告(成都至佳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来源:区人力社保局 发布时间:2025-03-24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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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至佳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你单位职工韩鑫旺向我委提出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经鉴定,我委于2025221日作出《初次鉴定结论书》(中劳初鉴字〔2025107,并以邮寄方式向你单位送达,被退回。经多方联系无果,现通过公告送达,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前来我委领取韩鑫旺的《初次鉴定结论书》,逾期视为送达。

重庆市渝中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5年3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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