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适用范围
本服务指南规定了渝中区“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助学金给付事项的审批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及相关办理内容。
本事项所适用对象为:
已被认定为渝中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院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或博士研究生。
二、 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三、 审批依据
重庆市民政局转发民政部《“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渝民〔2019〕71号)
四、 受理机构
重庆市渝中区各街道办事处。
五、 决定机构
重庆市渝中区民政局。
六、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七、 申请条件
已被认定为渝中区户籍散居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院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或博士研究生。
八、 申请材料目录
渝中区户籍散居孤儿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交录取通知书、在校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和书面助学申请办理。街道办事处从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报区民政局,区民政局应在5个工作日内负责确认孤儿身份,对学籍等信息进行核实。确认为受助对象的,纳入“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
九、申请补贴内容及标准
(一)补贴对象
已被认定为渝中区户籍散居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院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或博士研究生。
(二)补贴标准
每人每学年1万元,按月发放。
十、 申请接收
联系人:重庆市渝中区各街道办事处。
十一、 办理基本流程
渝中区户籍散居孤儿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交录取通知书、在校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和书面助学申请。经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民政局审批。
十二、 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十三、 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街道办事处从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报区民政局,区民政局应在5个工作日内负责确认孤儿身份,对学籍等信息进行核实。确认为受助对象的,纳入“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
承诺时限:街道办事处从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报区民政局,区民政局应在5个工作日内负责确认孤儿身份,对学籍等信息进行核实。确认为受助对象的,纳入“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
十四、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五、 审批结果
发放“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助学金。
十六、 结果送达
一卡通发放。
十七、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查询网址(www.cqyz.gov.cn)
十八、 咨询途径
窗口咨询电话:023-63708767。
十九、 监督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023-63843160。
投诉网址:www.cqyz.gov.cn
二十、 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各街道办事处。
办公时间:9:00-12:30,14: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十一、 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查询办理进程和结果的途径: 电话查询023-6370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