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30092838602/2024-00140 发布机构 渝中区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4-11-29 发布日期 2024-11-29 主题分类 社会救助
体裁分类 办事指南 发文字号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1030092838602/2024-00140
发布机构 渝中区民政局
主题分类 社会救助
成文日期 2024-11-29
发布日期 2024-11-29
体裁分类 办事指南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渝中区“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 助学金给付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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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适用范围

本服务指南规定了渝中区“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助学金给付事项的审批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及相关办理内容。

本事项所适用对象为:

已被认定为渝中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院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或博士研究生。

二、 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三、 审批依据

重庆市民政局转发民政部《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渝民〔201971号)

四、 受理机构

重庆市渝中区各街道办事处。

五、 决定机构

重庆市渝中区民政局。

六、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七、 申请条件

已被认定为渝中区户籍散居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院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或博士研究生。

八、 申请材料目录

渝中区户籍散居孤儿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交录取通知书、在校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书面助学申请办理。街道办事处从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报区民政局,区民政局应在5个工作日内负责确认孤儿身份,对学籍等信息进行核实。确认为受助对象的,纳入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

九、申请补贴内容及标准

(一)补贴对象

已被认定为渝中区户籍散居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院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或博士研究生。

(二)补贴标准

每人每学年1万元,按月发放

十、 申请接收

联系人:重庆市渝中区各街道办事处。

十一、 办理基本流程

渝中区户籍散居孤儿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交录取通知书、在校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和书面助学申请。经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民政局审批。

十二、 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十三、 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街道办事处从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报区民政局,区民政局应在5个工作日内负责确认孤儿身份,对学籍等信息进行核实。确认为受助对象的,纳入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

承诺时限:街道办事处从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报区民政局,区民政局应在5个工作日内负责确认孤儿身份,对学籍等信息进行核实。确认为受助对象的,纳入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五、审批结果

发放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助学金

十六、结果送达

一卡通发放。

十七、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查询网址(www.cqyz.gov.cn

十八、咨询途径

窗口咨询电话:023-63708767

十九、监督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023-63843160

投诉网址:www.cqyz.gov.cn

二十、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各街道办事处。

办公时间:900-123014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十一、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查询办理进程和结果的途径: 电话查询023-63708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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