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
现将《重庆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渝民办〔2021〕12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日常巡查。各街道要组织做好街面日常巡查,特别是车站码头、繁华地区、地下通道、桥梁涵洞等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和露宿区域,要加大巡查和劝导救助力度。
二、实施分类处置。对自愿受助且体温正常的流浪乞讨人员,要引导至市救助站或购买返乡车票;对体温异常和患有危重、精神疾病的,要及时护至送定点医疗机构作进一步医学检测或救治。对占道乞讨、流动乞讨、强讨恶要及街边露宿等现象,要整合城管、公安等力量,依规依法开展综合治理。
三、加强值班及信息报送。严格落实24小时电话值班制度,保持电话畅通,及时处理部门、群众反馈救助信息,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得到有效帮助。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事件要在30分钟内报区民政局。
附件:重庆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渝民办〔2021〕126号)
重庆市渝中区民政局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