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和《重庆市渝中区科技计划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现将2024年度渝中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一)原则上申报主体是在区的独立法人单位,包括:企业、科研院所、学校、医院、服务机构、技术推广机构、机关事业单位等。
(二)项目负责人申请项目和主持在研项目不超过1项,项目参与人参与申请项目和参与在研项目不超过2项;
(三)项目未获得过财政经费资助,不存在一题多报或者重复申请情形;
(四)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涉及的限制申报情况。
二、申报专项及支持重点
(一)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专项
围绕渝中区“4311”重点产业,支持我区科创服务业、大健康、新兴产业企业开展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重点支持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信创、环保、生物医药等领域开展关键技术攻关,研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主要支持科技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按照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项目申报与管理。
(二)自然科学基金专项
围绕环重医创新生态圈建设,主要支持在区高校、三甲医院等科研人员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和成果转化探索,培养创新人才和团队,增强源头创新能力。按照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与管理。
(三)技术预见与制度创新专项
围绕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提出思路、目标、举措,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围绕我区科创中心特色功能区建设开展战略规划、实施路径等研究;围绕科创服务业发展开展理论研究,主要支持在区熟悉科技创新情况且具有一定研究能力的单位申报。按照技术预见与制度创新项目申报与管理。
三、项目管理
(一)资助强度和实施周期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面上项目财政科研经费资助标准一般不超过5万元,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技术预见与制度创新项目面上项目财政科研经费资助标准一般不超过3万元,重点项目资助标准一般不超过10万元。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1年。
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项目面上项目财政科研经费资助标准一般不超过20万元。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1年。
申报项目应具有一定研究基础和初步进展,在2025年能够进行结题验收。
(二)强化管理
申报单位承担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主体责任,负责项目过程管理,确保资金投入到位、按进度实施、按时结题。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结果纳入科研诚信管理,违法违规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纸质件一式4份加盖公章,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1份;
3、科研诚信承诺书加盖鲜章1份;
4、将“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实施周期、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等5项预统计信息,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相关要求
请申报单位在2024年11月12日18:00前,将申报材料及电子文档报送至渝中区科技局208室(通和睿庭和平路162号附1号办公楼2楼208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颜老师、邱老师、周老师;联系电话:63765285、63765128;邮箱:773761550@qq.com。
附件:
1、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
2、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项目申报书
3、技术预见与制度创新项目申报书
4、科研诚信承诺书
重庆市渝中区科学技术局
2024年10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