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区2022年第二批教师资格认定注意事项

来源:重庆市渝中区教育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06-08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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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打印下来逐条对照操作,请加QQ543518642交流咨询,确保现场确认顺利通过)

认定程序:网上申报—查看注意事项—体检—准备资料—QQ填写现场确认预约表—现场确认—领证—存档

确认范围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渝教师函〔2022〕9号)规定:

(一)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或取得《师范生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户籍在渝中区;

2.外省市户籍须持有渝中区有效期内居住证;

3.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我区普通高校或我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非毕业年级的专升本学生及研究生(其中,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只能按已经获取的学历参加认定);

4.在渝中区范围内服役的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

5.已经在我区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或持有由重庆市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二)户籍在渝中区或者外省市户籍持有渝中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2015年及以前入学且首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全日制往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

【重要提示】

(一)请申请人在申报前认真阅读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政策文件、工作通知,了解申报条件、认定程序等相关要求后再进行网上申报。如因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确认范围,或弄虚作假等原因造成认定不能完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须本人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报名系统进行申报,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按规定如实填写《个人承诺书》,正确选择申请地类型,否则不能通过认定,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务必核实申报信息,准确填写,如:最高学历和毕业时间须填写已经取得的学历层次和时间,不是现在还在攻读的学历和时间(应届生除外);简历须写到“至今”,时间必须连贯,应届生只能填高中、大学两段经历,不要单独填实习经历;以已经取得的学历申请认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是否在校生”栏需选择“否”等等。如因申报信息错误不能完成认定的,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本注意事项各项说明特别是关于体检、领证的说明,非渝中区确认范围自行参加渝中区体检、未按时出具合法证件领取证书造成证书注销等,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体检安排】

符合认定条件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均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者方能受理申请,且仅限于当前批次认定有效。

申请人带上本人身份证和近期彩色正面免冠一寸证件照(照片要求见“资料准备”相关内容,《重庆市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上张贴的照片须与网上提交的电子照片、现场提交的纸质照片一致1张于202268日—623日内到重医附二院体检中心(地点:重医附二院本部旁高盛创富中心B5楼)参加体检。检表由医院提供,表上的区县/学校填“渝中区”,申请资格种类填自己申请的教师资格完整的名称,如“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等。

体检合格标准详见重庆市教师资格网《关于印发重庆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关于修改重庆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有关内容的通知》。

【现场确认

网上申报成功的人员在2022627日至719:0011:3014:0017:00携带符合要求的完整认定材料到渝中区教育委员会组织人事科7008办公室(地点:渝中区八一路397楼)进行现场确认。(先在QQ群填写现场预约表)

现场认定时请严格按照渝中区新冠肺炎防疫防控要求执行,请正确佩戴口罩,现场填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承诺书》,并配合工作人员测体温、扫场所码、出示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排队须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严格做好自身防护。

【资料准备】

(一)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交的材料(复印件均使用A4纸单面复印,按顺序叠放,确认点附近复印与照相均不便,请务必事先按要求准备好):

1.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2.户籍资料:根据申请地类型提供户口簿或居住证或学籍档案证明。申请地类型为“户籍所在地”的提供渝中区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1份(主页、本人页、增减页须复印在1张纸上);申请地类型为“居住地”的提供渝中区的《重庆市居住证》原件、复印件1份;申请地类型为“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提供在渝中区的大学学籍档案证明(模板请在QQ群内下载)原件1份;港澳台居民申请地类型选择“居住地”,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1份;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申请地类型选择“居住地”,提供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材料原件1份。

3.证件照片:近期彩色正面免冠一寸证件照1张,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码(为防墨迹未干易擦花,务必提前写好)。规格为25mm×35mm,不留白边,背景为白色,图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须露耳、露眉、露颈,不准配戴任何首饰。

(二)现场确认可能需要提交的材料(复印件的要求同上,认定系统能自动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供):

4.学历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11)对于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同时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2)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还需提供技术资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3)港澳台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国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4)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在校生证明。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2015年及以前入学且首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全日制往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只能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的任教学科且与所获学历层次相应的教师资格),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1)原就读学校出具并加盖学校档案室公章的申请人在学期间全部成绩单复印件。如成绩单上没有“教育实习”成绩,还应当提交人事档案中有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该申请人就读师范类院校期间的《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或部门公章)。(2)申请人毕业当年未按规定获取教师资格的证明以及首次申请认定的承诺书(模板请在QQ群内下载,需加盖就读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管理部门公章)。

【领证安排】

认定通过的申请人于2022725日至7289:00-11:3014:00-17:00凭身份证原件(网报未核验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在现场确认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此表已装入专用密封袋,由申请人在15日内送交个人人事档案保管机构存档)。

原则上应由本人领取,不允许代领。确因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代领的,须出示代领人身份证原件,提交委托人亲笔书写的委托书原件1份,代领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证明模板】(请在QQ群内下载)

(一)学籍档案证明模板(非渝中区户籍的应届生、非毕业年级的专升本学生及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认定时需要)

(二)在校生证明模板(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生认定需要)

(三)承诺书模板(往届师范生首次认定需要)

(四)毕业院校证明模板(往届师范生首次认定需要)

(五)委托书模板(因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代领证书时需要,现场确认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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