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死亡注销告知书》送达公告

来源:渝中区公安分局 发布时间:2024-12-05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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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汝辉亲属

你亲人邓汝辉(身份证号码:510202****45535),户籍所在地:重庆市渝中区棉花街2号。民警在工作中发现:邓汝辉已死亡。已调取重庆市石桥铺殡仪馆邓汝辉火化记录、九龙坡区杨家坪派出所出具的邓汝辉死亡证明、与你们相关的电话笔录。民警已多次通知你们前来办理邓汝辉死亡注销。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公安部三局《关于传发〈死亡人员户口注销工作规范〉的通知》(公治明发〔2017〕393号)第二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将对你亲人邓汝辉的户口依法进行注销。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死亡注销告知书》,请你/你们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持邓汝辉的《居民户口簿》、本人及邓汝辉身份证邓汝辉的死亡医学诊断书或者火化证主动到邓汝辉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领取《死亡注销告知书》,并申请办理死亡注销手续。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你/你们对邓汝辉的死亡注销有异议,可在上述期限内,向公安机关提出陈述申辩;逾期不申请办理死亡注销、未提出陈述申辩或申辩未被采纳的,公安机关将依法直接办理邓汝辉的死亡注销。

特此告知

本机关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新华路142号附2号  

联系电话:023-63830150



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朝天门派出所

202412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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