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渝中区公安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既讲法治又讲德治”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陈敏尔书记“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要求,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履行职责,坚定不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实现“两地”“两高”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法治建设工作全面贯彻依法治国重要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以落实《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为牵引和抓手,以深入推进法治公安建设为重点,在严格依法行使行政管理和刑事司法职能的过程中,全面开展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各项工作,为打造“法治渝中”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分局2020年的法制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民警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提高依法执政意识
以提高依法执政意识为重点,落实领导定期学法制度、年度述职述法述廉制度,丰富领导干部学法内容,认真撰写学法笔记和学法心得体会,提高干部、依法决策、依法执政的能力。
(二)落实民警培训考核制度,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为重点,进一步落实学法考试考核制度,针对公安执法中容易发生违法违纪现象的岗位和环节制订执法制度和规范,进一步推进执法程序和行为规范的进程。全年对全局民警分批次进行了为期15天的轮训轮值培训,举办各类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培训30余次。严格按照市局统一部署,认真组织民警参加网上学习、网上考试,进一步增强了队伍依法履职的能力。安排专项资金,进行专项培训,动员广大民警积极报考中高级执法资格考试。
二、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坚持“严打整治”不放松,增加全区群众安全感
立足职能职责,坚持打防并举,全力维护社会政治大局稳定,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0年,分局刑事拘留1800余人,移送起诉2000余人;审查非交通类行政案件1300余件,其中行政拘留1000余人。在查处违法犯罪的过程中,积极有效的贯彻了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达到了惩治与教育相结合的目的。实现了整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二)严格落实办案审批制,杜绝冤假错案
严格落实“一案一审一评”,坚持重大疑难案件法制部门提前介入,强化对重点案件、疑难案件的审查把关力度,推行案件质量奖惩制度。严格“三级审核五级把关”制度,落实办案和行政审批责任制,坚持办案民警自审、办案单位法制员初审、办案单位负责人再审、法制部门复审、分管局领导定审的“五审把关”制度,加强执法质量考评。
(三)逗硬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案件结果公开
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办案,谁负责”等责权相统一原则,严格落实案件质量终身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完善执法过程、结果向社会公开机制,深化案件公开处理制度,完善案件回访制度,体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每个案件都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
三、加强执法过程信息化建设
(一)大力推进案件管理室建设
按照重庆市公安局创新规范证据管理的整体要求,分局全面建成智能案件卷宗管控平台系统,对案件证据统一集中保管,全程电子监控。通过建立案件管理室,先期已经将分局对案件调查的书证、物证、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视听资料、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等证据统一集中保管。案件管室专人负责,全程监控,存取都有电子痕迹。
(二)规范执法记录仪管理使用
按照市局统一部署,结合分局实际情况,按一线民警人手一台的标准进行配备,截至目前分局已将1997台现场执法记录仪配备到位,并组织四十个一线单位的执法记录仪专管民警就新型执法记录仪的管理使用进行培训。新增落地式、桌面式相结合的执法记录仪采集工作站,目前,分局采购配齐数据采集工作站48台,后台操作系统已开始运行。
四、普法与法治实践有机结合,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影响力
(一)法律宣传教育与执法活动相结合
分局注重法律宣传教育与执法活动相结合,结合公安工作,发挥公安机关在法律宣传教育方面的优势,在处理刑事、治安案件的过程当中加强对犯罪嫌疑人这一特殊群体的法治教育和法制宣传。
(二)法律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相结合
将普法宣传融入阳光警务活动,送法进社区,注重法律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分局民警深入社区,在每个社区每栋楼张贴片警负责人和联系方式,在替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有效地将法律服务和宣传教育结合在一起,深受群众好评。
(三)法制宣传工作与公安专项斗争相结合
坚持法制宣传工作与公安专项斗争相结合,2020年分局适时组织开展了治爆缉枪、收缴管制刀具、打击金融犯罪、防范家庭暴力、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整治等宣传活动百余次,发放宣传资料千余份。
五、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一)执法主体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
目前公安办案民警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证据收集、证据固定及证据链衔接方面较为薄弱,需不断强化岗位知识和技能培训,牢固以庭审为中心的诉讼意识和证据意识,增强民警在侦查破案中面对犯罪分子的应变能力和审讯技巧。
(二)规范化执法理念有待强化
部分民警规范化执法理念认识不够,执法过程中存在一些不规范、有瑕疵的“问题环节”。通过对办案场所、执法记录仪的规范使用和管理,以实体建设形成“良性束缚”,防止刑讯逼供等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