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渝中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依法接受委托集中行使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内的执法职能。2.承担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城市供水排水、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执法职能。3.承担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的执法职能。4.承担市场监管方面的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的执法职能。5.承担交通管理方面的侵占城市道路的执法职能。6.承担水务管理方面的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的执法职能。7.承担主城区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城市违法建筑执法职能。8.负责制定全区执法工作计划和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纠察工作,承办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9.组织推进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10.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城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渝中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作为重庆市渝中区城市管理局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内设综合科、城市管理执法一科、城市管理执法二科、城市管理执法三科4个科室。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116.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16.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收入较2024年减少45.8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5.1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减少10.6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116.5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1.1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63.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2.24万元。总体支出较2024年减少45.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5.79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21.62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16.5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6.54万元,比2024年减少45.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6.75万元,比2024年增加75.7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本单位于2024年3月份开始独立核算,2024年1、2月份公用经费由主管局(区城管局机关)统一列支;二是2025年在职人员增加1人,其工资、社保及公用经费支出增加。2025年项目支出169.79万元,比2024年减少121.62万元,主要原因是执法工作经费(制作执法服装、三轮车整治项目、执法志愿者费用)减少。主要用于执法工作。
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4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81.25万元,比上年增加181.2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于2024年3月份开始独立核算,2024年预算由主管局(区城管局机关)统一编制,本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为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7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4.7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9.79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4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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