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11时30分许,市民袁先生和父母一起来到重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大厅,将自己位于渝中区新华路的房屋为父母亲设立终身居住权,办理登记手续,成为渝中区首例居住权登记受益者。
据悉,居住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增的一种用益物权,赋予居住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旨在满足“房子不归我,但我可以住”的需求,对保障“居者有其屋”具有重大意义。居住权可能会出现在婚姻财产约定、继承关系、以房养老、离婚后居无定所等各方面。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认真指导袁先生填写询问记录、审核居住权协议等。经过初审、复核、缮证等环节,中午12时35分,袁先生一家顺利领取了《依合同取得居住权证明》。
“新政策的实施,保障了大家的居住权益,打消了老年人的顾虑,给老年人一个安心的晚年。”办理完居住权设立登记后,袁先生对重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周到服务十分满意。
据了解,为了保障居住权设立登记工作顺利开展,重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持续优化流程,并将对可能遇到的常见问题拿出具体操作办法,切实为居民服好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