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开展不合规网约车清理工作的通知》(渝交运〔2024〕38号)及《关于抄告不合规网约车车辆数据的通知》(2024年第二批)有关规定,以下车辆(详见附件)已不具备网约车车辆运营资格,我委拟依法注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现予以公告。请车辆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30内到我委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登记信息变更手续,超过30日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登记信息变更手续的,我委将依法注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附件:使用性质变更为非营运的车辆
重庆市渝中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