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渝中市监发〔2023〕69号
各科(室)、执法支队,各市场监管所,辖区各企业: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渝府令〔2019〕329号),我局对已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研究,决定废止《渝中区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评定细则(试行)》(渝中食药监〔2017〕82号),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特此通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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