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区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130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来源:区人力社保局 发布时间:2023-05-26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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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区委:

贵委在区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的建议》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现答复如下:

一、我区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基本情况

(一)基本养老保险

作为养老保险体系的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截至2022年底,我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71万余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保持在96%以上。

(二)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通过集体协商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中第二支柱的重要组成部分。人社部门全力支持企业做好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工作。企业对于申请企业年金的热情不高,2007年以来,在我区人社部门进行企业年金备案的企业仅有68家。统计结果显示,我区申报企业年金的企业大多为金融企业、科技企业;其中,国有企业所占比例半数以上。

职业年金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为其工作人员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自2014年10月1日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施行以来,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参加了职业年金。

(三)个人税延养老保险、个人商业养老保险、养老理财

2022年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意见》规定,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度,缴费由参加人个人承担,实行完全积累,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限为12000元。参加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或者具有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形,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意见》明确,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资金用于购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参加人可自主选择。《意见》指出,国家制定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并依规领取个人养老金。

2021年6月,六家保险公司在浙江省和重庆市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据银保监会介绍,截至2022年2月末,试点公司累计承保保单7.18万件,累计保费4.72亿元,其中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投保超过1.2万人。总体来看,试点进展顺利,各方反映良好。

目前,我区保险机构一共有61家,寿险36家,财险25家。养老保险机构有太平养老重庆分公司和泰康养老重庆分公司,代表性养老保险产品有太平盛世团体养老年金保险(A款)、太平共享盛世养老年金保险B款、泰康团体重大疾病保险、泰康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等,受众对象广泛,缴费方式多种,有趸缴、年缴。

二、进一步完善我区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的措施

(一)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比例

一是持续推动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聚焦城镇就业的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用好全民参保数据库,开展精准扩面,不断提升参保质量,全面完成扩面计划。开展“扩面提质”专项行动,持续加强大数据比对分析及运用,找准扩面资源,提升参保便捷性,努力实现应参尽参、应保尽保。积极引导中断缴费人员接续参保,鼓励持续参保和选择更高标准缴费,不断优化参保结构。

二是落实社保帮扶相关政策。持续推进困难群体参加养老保险工作,巩固脱贫人口等困难群体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成果,继续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困难群体部分或全额代缴养老保险费,保障低收入人群相关待遇。

三是提升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效率。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等业务的网上申请。

四是开展行风建设提升行动。巩固行风建设专项行动成果,抓好社保经办服务从“最先一公里”到“最后一公里”的全链条贯通,推动社保经办行风建设再上新水平。

最终目标是,在保证我区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96%只升不降的情况下,进一步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

(二)鼓励企业积极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为进一步改善第二支柱“一块短板待补齐”的局面,一要在宣传企业年金政策上再下功夫,积极引导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二要尽力做好企业年金申报的程序优化工作,为企业年金备案提供方便快捷的通道。

(三)贯彻落实重庆市个人养老金试点工作

2023年3月16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推动落实个人养老金制度试点方案》,再一次明确了个人养老金在我市全域先行试点的工作要求。《方案》指出,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机构。研究推动个人养老金落地落实及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家提出建议意见。二要开展针对性社会宣传。按照国家宣传口径,多形式、多途径,在局公众信息网、微信公众号、主流媒体等平台,开展个人养老金政策宣传,让更多人群知晓制度,积极参加。三要加强有能力愿参加人群分析。结合全民参保计划和“扩面提质”专项行动,挖潜分析数据,开展参加个人养老金潜力人群分析,让个人养老金群体纳入更有针对性,提高可及性。四要引导人社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参保。可通过发文指导、会议宣传等多种途径引导人力社保系统干部积极参加个人养老金。五要加强与税务、银保监等部门的联动。适时召开税务、银保监等部门工作推动会,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并及时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反馈。按照各自职责,推动个人养老金落实落地。六要加强上下对接沟通。及时向国家了解和掌握我市个人养老金参保总体情况、人均分布等。主动向银行、个人等收集制度落实中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对银行监管,并积极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建议和反映。

下一步,我区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方案》的工作要求,积极推动个人养老金试点工作在渝中扎实开展。进一步与税务部门、财政部门、银保监会等部门形成合力,积极配合金融保险机构,更加重视优化养老理财产品和保险服务,提升养老金融服务水平。同时,依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申请经办工作,向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普及个人养老金政策。

此答复已经张道建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贵委有什么意见,请登录区政协委员履职平台填写办理回执,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电话:023-60333459

联 系 人:史若潼

重庆市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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