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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就业补贴办理的对象范围:
实现就业,且正在享受低保待遇的我市户籍登记失业低保家庭人员可按照“先核减,后补贴”的原则申请低保就业补贴。补贴标准按其家庭当月核减低保金总额计算。补贴期限低保家庭累计享受期限不超过1年。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办理的流程如下:
1.符合条件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进行实名登记的街道社保所申报并审核;
2.街道社保所将相关材料汇总上报就业和人才中心审核;
3.区就业和人才中心会同区扶贫办、区民政局、区残联进行
审核后对申请人、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送至区财政局;
4.区财政局收到补贴申报相关材料审核无误后,将资金拨付给区就业和人才中心;
5.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发放补贴。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办理的对象范围:
离校未就业并到街道社保所进行实名登记的重庆籍登记失业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残疾人家庭、身有残疾、特困救助供养的离校1年内高校毕业生可以申请每人一次性求职补贴500元。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办理流程:
1.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区就业和人才中心提交申请资料;
2.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审核后将拟享受补贴的申请企业、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情况进行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送区财政局确认,区财政局于每季度首月底前将补贴划入上季度申请企业账户。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办理的对象范围:
招用我市户籍登记失业的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去产能企业职工中的“4050”人员和残疾人员、残疾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连续缴纳1年以上且仍在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企业可申请岗位补贴,补贴标准按照6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岗位补贴。对新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稳定用工6个月以上,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2000元/人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重庆在川退休人员认证方式:
居住在四川境内的重庆退休人员,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前往居住地就近社保大厅、街道或满足条件的社区通过【川渝领待资格就近办】进行认证。若需手机认证,流程如上所述。
温馨提示
重庆市退休待遇领取人员的认证需要每年一次,有效期限为认证成功后开始的12个月(如:今年1月1日进行认证后,有效期限至明年1月底)。期间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大数据比对、上门服务等方式确认待遇领取人员领取资格或待遇领取人员主动完成认证的,其认证期自动递延12个月。
重庆本地退休人员认证方式:
1.现场认证:在重庆办理退休的退休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进行采集认证;第一次认证的退休人员可前往居住地就近社保大厅、街道社保所或满足条件的社区进行采集;已采集过的退休人员在下一年认证期时可前往居住地就近社保大厅、街道社保所或满足条件的社区进行认证;高龄独居、行动不方便的老人可向居住地社区申请上门服务。
2.手机APP“重庆人社”认证:持有重庆社保卡;在手机应用商店里搜索APP【重庆人社】并下载;安装成功后进入软件,点击左上角的圆形头像(或右下角“我的”);未使用过此软件的人员需要点击登录键左下的【注册新用户】,填写相应信息后注册;进入主页面后系统会自动提示签发电子社保卡,点击确定,根据提示操作;电子社保卡领取成功后,点击首页热门服务下【养老待遇资格认证】根据操作提示进行认证;在重庆办理退休的人员持有其他省市的医保卡(社保卡),可在手机APP【掌上12333】里进行认证。
社会保障卡补领、换领、换发办结的时间:即办即取
社会保障卡补领、换领、换发需要材料如下:
本人办理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出示)
他人代办需提供:申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提供户口簿)(出示)
工伤医疗费报销办理流程:
1.参保单位在每月15日前将工伤医疗费报销相关资料提交至我中心工伤待遇审核窗口审核;
2.单位需填写重庆市工伤保险医疗费用审核结算表(二份);
3.单位需提交医疗(康复)原始正规票据,门诊和住院费用清单,相应的处方签和检查报告单,门诊病历复印件和住院病历复印件(一份);
4.资料接收后30日完成审核,单位领取《重庆市工伤报销费用核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