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证号全国统一编码,首次办证采用20位编码,以公民身份号码和残疾类别、残疾等级代码为基础,由18位公民身份号码加1位残疾类别代码和1位残疾等级代码组成。如肢体三级的残疾证号码为:
残疾类别代码:视力残疾:1;听力残疾:2;言语残疾:3;肢体残疾:4;智力残疾:5;精神残疾:6;多重残疾:7。
残疾等级代码:一级:1;二级:2;三级:3;四级:4。
【文件依据】渝中残联〔2018〕1号关于印发《渝中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细则》的通知
202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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