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常态化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根治欠薪工作的通知

来源:渝中区住建委 发布时间:2024-04-07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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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管建筑工地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有效治理我区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防止因欠薪问题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和重大舆情事件,根据重庆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规范化管理指导手册(试行)》的通知和重庆市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渝中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工作要求》的文件要求,我委决定常态化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根治欠薪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坚持源头防欠、系统治欠、依法惩欠、集中清欠,压实压紧建设各方主体责任,切实防范化解重大欠薪风险隐患,坚决防止建设领域因欠薪问题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和重大舆情事件,助力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生改善和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保障

为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常态化根治欠薪工作的领导,区住建委成立工程建设领域常态化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委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科室、委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具体负责工程建设领域常态化根治欠薪日常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施工准备阶段

1.规范完善合同。总包单位与建设单位订立的施工合同中应当约定人工费用结算及拨付周期和拨付日期、人工费用的数额或者占工程款的比例(人工费拨付金额应当满足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要求),建设单位应该按月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人工费。约定不明确或不符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要求的,应当通过补签书面协议等方式予以明确。

2.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发改投资〔20231526号)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

3.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施工总包单位应严格按照《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落实农民工工资总包单位代发制和农民工工资银行专户制。总包单位应当在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开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并与建设单位、开户银行签订资金管理三方协议,与分包单位订立书面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协议。

4.存储工资保证金。施工总包单位应严格按照《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落实保证金制度。

(二)施工阶段

5.接入监控预警平台。施工总包单位应依法将工程建设项目有关专用账户和工资支付的内容及修改情况、专用账户开户信息、专用账户流水、专用账户余额、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实名制管理信息、考勤表信息、工资支付表信息、工资支付流水等实时上传监控预警平台,确保数据上传安全、完整、准确、有效。

6.配置劳资专管员。施工总包单位应当根据施工规模和用工数量在工程项目部配备相应数量的劳资专管员,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掌握施工现场用工、考勤、工资支付等情况,协调处理与本项目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相关的矛盾纠纷。

7.规范用工管理。农民工进场施工前,用工单位应当依法与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或用工书面协议。总包单位应当建立实名制花名册,对进场农民工和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等人员进行考勤管理,并按分包单位或者班组名称分类编制农民工考勤表。

8.拨付工程款和人工费用。建设单位应当依照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将工程款和人工费用分别拨付至总包单位的相应银行账户。

9.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分包单位应与总包单位签订委托工资支付协议,委托总包单位代发农民工工资。总包单位应按月打印农民工工资发放银行流水,与当月考勤表、工作量表、工资支付表等汇编保存至少3 年。

10.畅通投诉渠道。施工总包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项目部大门口、施工现场农民工进出口、农民工集中生活区)。维权信息告示牌应列明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劳资专管员、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和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申请渠道、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情况、渝薪码等信息。

四、工作措施

区住建委将按照《渝中区建设工程项目欠薪隐患排查工作规则》,每月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通过公布投诉电话、设立投诉接待室或信访接待点等方式,进一步畅通农民工工资投诉举报渠道,对于农民工工资投诉来电、来信、来访,第一时间积极响应、核实情况,按照农民工工资投诉处理有关办法和工作流程分类协调处理。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分类精准施策,强化部门联动,定人定责、盯住不放,防止隐患发酵。对已排除风险隐患的企业和项目,进行回头看,持续关注、动态监管,防止问题复发。各在建工程项目、用人单位要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历史欠薪、预估欠薪的要及时化解,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及时消除欠薪隐患。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做好根治欠薪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主动作为,积极行动,对排查出的拖欠隐患要建立台账,采取有效措施,化解风险隐患,坚决避免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极端或重大群体性事件。

(二)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欠薪隐患排查化解,要严格落实建设单位负首要责任,施工总包单位负总责,分包单位(用工主体)负直接责任工作要求,确保各参建单位严格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

(三)加大违法惩戒力度。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规定,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严格进行查处;对符合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条件的,做到应列尽列;对欠薪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报人社、公安等部门实施联合惩戒,使欠薪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保持对欠薪行为的高压态势。

重庆市渝中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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