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一季度及“五一”节前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渝中区住建委 发布时间:2021-04-23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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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中住建〔2021〕148

重庆市渝中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一季度及五一节前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论述,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总目标,全面落实全区安全生产与社会稳定工作会议要求,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着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确保物业管理区域持续安全稳定。经委安委会决定,开展2021年一季度及“五一”节前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430日。

二、检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近期各级各行业部门会议、文件精神的情况,组织观看消防、煤矿安全教育警示片(会议记录、图片)。

(二)企业负责人履职情况。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研究分析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每月至少带队组织开展一次安全检查(检查表、图片、隐患清单及整改台账)。

(三)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一、是否组织建立(修订)本单位本项目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严格考核奖惩;二、是否认真研究解决安全投入、隐患整治等重大问题;三、是否开展风险研判并建立重大、较大风险清单和落实管控措施;四、是否建立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并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及整改闭环;五、是否落实重大隐患五定责任制;六、是否制定(修订)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演练;七、是否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八、是否建立高层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帐,按时报送高层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进度表和“守护生命安全通道”以及电动车消防安全月报表。

(四)按照《关于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本单位员工新冠疫苗接种情况(疫苗接种明细表)。

(五)今冬明春火灾防控、节前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汛前部署等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方案和总结、防汛应急预案、隐患排查整改、宣传引导、警示标牌等图片、文档资料)。

三、检查步骤

(一)检查准备

各企业根据检查内容自查,整理本单位有关佐证材料,积极配合督查检查工作。

(二)检查方法

主要通过听取各企业(项目)负责人汇报一季度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查阅文件资料、工作记录、台账等方式进行。

(三)落实整改

各企业按照检查人员反馈的意见开展整改,完成整改后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区住建委物业科。



重庆市渝中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

202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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