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重庆渝中恒诺口腔诊所管理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自然人时为空) | 91500103MACYPLUUX2 |
*法定代表人姓名 (自然人时为空) |
陈泽旭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渝中卫放罚〔2024〕2号 |
*违法事实 | 重庆渝中恒诺口腔诊所管理有限公司新建的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场所,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通过,擅自开工。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七条、第六十九条第二项和第五项 |
*处罚类别1 | 警告 |
处罚类别2 | |
*处罚内容 | 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
罚款金额(万元) | 0.000000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4-11 |
*处罚机关 | 重庆市渝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重庆渝中恒诺口腔诊所管理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