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3日—2022年10月19日。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yzqhpgs@163.com,电话:023-63826504(传真),通讯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金汤街24号,邮编:400013。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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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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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第二医疗综合大楼工程 |
重庆市渝中区友谊路1号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总用地6714 m2,总建筑面积130521 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5411m2,地下建设面积25110 m2,共设置477个停。项目主体工程为一栋综合医疗大楼,根据功能不同分为门诊、手术室、神经外科、重症监护室、骨科、胸外科、心脏外科、胃肠外科、肝胆外科、器官移植病房/监护室、泌尿外科等。本项目不设置传染科和检验室。其设置床位1166张,门诊设计最大接待能力6000人次/日。10.3103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88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82%。 |
1、废水 拟建项目医疗废水排入新建的污水处理站预处理,洗浆房新增废水进入医院现有医疗废水处理站预处理,经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2中的预处理标准后再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地下车库地面冲洗废水和锅炉排水分别预处理《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2中的预处理标准后排入管网,上述废水经同一排口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鸡冠石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长江。 2、废气 新建的埋地医疗废水处理站废气风机引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于8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周边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锅炉房燃料为天然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达《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658-2016)及修改单后通过1根98m排气筒排放。车库废气通过风机抽入独立竖井超屋顶排放,备用发电机废气通过排气筒超屋顶排放,对环境影响小,环境可以接受。项目医疗废物暂存间产生的臭气,在投放和转运垃圾以外的时间应保持关闭,并且产生的医疗垃圾等应做到日产日清,减少医疗废物堆积产生恶臭,定期对暂存间进行清洗和喷洒除臭剂。并且,建议建设单位定期冲洗固废暂存间,并将冲洗废水通过污水管道排放至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 3、噪声 通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营运期临近友谊路、医学院路、长江二路等一侧50m±5m范围内及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面向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的4类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 dB(A)),其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 dB(A),夜间50 dB(A))。 4、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实行联单制管理;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点,再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外售或委外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处置。 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经采取上述措施治理后,满足达标和环保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
根据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20-500103-84-03-129681) |
已按要求开展公众参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