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区关于教育救助政策落实情况的报告

来源:重庆市渝中区教育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7-22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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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好各项教育救助政策,管好、用好教育救助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我区一直坚持做好教育救助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相关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教育救助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我区一直严格依照中央和市级相关学生资助政策,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分学段制定学生资助实施方案。2019年秋季学期,依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七部门 关于印发<重庆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渝教财发〔2019〕10号)文件精神,制定了《重庆市渝中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结合各学段学生资助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方式和资助程序,充分保障了各项政策措施合理合规。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随时关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的重点保障人群情况变化,对受助对象实施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受助人员,并保证资助资金落实到位。对区县来函了解困难学生教育受助情况,我区将发函信息与现有学生受助情况进行认真核实和比对,发现未受资助学生,立即按相关政策给予补发。

我区还深入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工作。根据《渝中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新增5名符合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目前全区有34名残疾学生,采取“社工+志愿者”的方式,落实送教上门服务工作。对11名具有我区户籍、家住外区或外省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采取“远程教育”的方式,提供送教上门服务工作。

二、教育救助资金使用和监督情况

我区严格教育救助资金的分配、拨付和使用等程序,未发现贪污受贿、截留挪用、虚假冒领、套取骗取教育救助资金的行为。学校在学生资助资金发放过程中,也未出现优亲厚友、雁过拔毛、违规收费等行为。2021年全年我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44518人次,资助金额3942.915万元。同时我区还严格落实资助资金监督管理责任,坚持每两年一次聘请第三方对中职和普高的资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我区认真查找分析问题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并督促学校立即整改,并密切跟踪学校的整改情况和结果,依法依规实行资助资金的管理,以此规范学校的办学和收费行为。另外,我区还对区内的义务教育学校及幼儿园资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内审,未发现挤占、挪用等资助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况。

我区将继续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系列讲话精神及教育救助各项要求,确保党和政府的教育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全面推动我区教育救助工作的健康发展。

重庆市渝中区教育委员会

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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